(原標題:男子爲博眼球在西安南門城門洞內多次裸露身體 已被拘留)

12月6日,陝西西安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發佈通報稱,近日,西安網警接網民舉報,南門附近有人涉嫌在公衆場所故意裸露身體,引發網民關注。接舉報後,支隊立即會同公安碑林分局對事件展開調查工作。

經調查,該違法行爲人莫某某,男,50歲,廣東鬱南人,小學文化水平,長期以乞討爲生。該莫對其爲博人眼球達到乞討目的,遂在市南門東側城門洞(公共場所)內多次故意裸露身體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並有相關證據佐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公安碑林分局依法對涉嫌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的莫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男子爲乞討博眼球在公共場合多次裸露身體 拘5日

羅崇緯 本文來源:北青網-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崇緯_NB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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