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自:黨史縱覽,作者:祝 彥 李紅輝。文章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在一個仍存在階級的社會里,伴隨着作爲國家機器的政權的產生,就會滋長出官僚主義、特權思想、貪官污吏等等醜惡現象。1931年11月,中國共產黨在以江西瑞金爲中心的中央革命根據地建立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在這個剛誕生的紅色政權內部,也不同程度地滋生蔓延着一些消極腐化現象,如貪污、浪費、官僚主義等等,其中有的還比較嚴重。爲淨化革命隊伍,推動革命事業健康發展,中央蘇區對這些不良現象進行了堅決打擊與清除。

中華蘇維埃臨時政府舊址

蘇維埃政權的建立

1929年下半年至1930年上半年,中國土地革命戰爭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勢。隨着游擊戰爭的發展和革命根據地的擴大,全國範圍內陸續建立了十幾塊農村革命根據地,擁有十多萬紅軍部隊。與此同時,中國共產黨在白區的組織得到了恢復,工人運動的浪潮也日益高漲。形勢的發展,需要中國共產黨思考如何制定新的鬥爭策略,以適應這一革命鬥爭形勢發展的需要。

經過中共中央多次會議討論,大家一致認爲,有必要召開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以便加強無產階級領導,把城鄉、工農以及各個根據地的鬥爭和紅軍的武裝鬥爭密切地聯繫起來。1930年2月4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召集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的通告,建議與全國總工會聯合發起召開有各革命根據地和紅軍代表參加的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1930年5月,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在上海祕密召開。大會決定,於1931年11月7日召開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

經過1年7個多月的籌備,1931年11月7日,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如期在江西瑞金召開。來自中央蘇區、閩西區、湘贛區、湘鄂區、湘鄂西區、瓊崖區、贛東北區等革命根據地的代表,以及紅軍部隊的代表和全國總工會、全國海員總工會等白區代表共計610人,齊聚於瑞金縣城東北的葉坪村出席會議。20日,大會在圓滿完成了各項議程後閉幕。27日,中央執行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選舉毛澤東爲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項英、張國燾爲副主席。會議還選舉毛澤東爲人民委員會主席,項英、張國燾爲副主席,並由人民委員會提名,任命了各人民委員部委員,王稼祥任外交人民委員,朱德任軍事人民委員,項英任財政委員會主席,範樹德、毛澤民任財政委員會委員,張鼎臣任土地人民委員,瞿秋白任教育人民委員,周以慄任內務人民委員兼臨時中央政府機關報《紅色中華》主筆,何叔衡任工農監察人民委員,梁柏臺任司法人民委員,方維夏任中央執行委員會總務廳廳長。

隨着中央政府的誕生,各級蘇維埃政權也相繼建立起來。如在閩西地區,先後正式成立了長汀、永定、龍巖、上杭蘇維埃政權,還有50餘個區,400多個鄉建立了區鄉蘇維埃政權。

“廉潔政府”的建設

“蘇區幹部好作風”,這是當時根據地羣衆對蘇區幹部的樸素讚揚。蘇維埃中央審計委員會發布的《關於四個月節省運動的總結報告》中曾用這樣的語言表達對蘇區幹部作風的肯定:“我們可以誇耀着:只有蘇維埃是空前的真正的廉潔政府。尤其是在爭取國內戰爭‘無論如何要勝利’的上面,存在着偉大的實際意義。”之所以能夠形成這樣一種廉潔奉公的風氣,這與中央蘇區進行的勤政廉政教育是分不開的。

首先,在中央蘇區,黨和政府牢固地確立了“真心真意爲人民謀利益”的宗旨,並率先垂範踐行。1929年4月,毛澤東在一次講話中就要求每個共產黨員都要樹立爭取羣衆的觀念,要像和尚念“阿彌陀佛”一樣,經常唸叨着“爭取羣衆”這個經。在《紅軍第四軍前委致中央的信》中,毛澤東指出:紅軍打仗的時間與做羣衆工作的時間應該是“一與十之比”,可見他對羣衆工作的重視。在1934年1月27日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上,毛澤東用較長篇幅專門談關心羣衆問題,明確提出了“關心羣衆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他在該報告中指出:“我們應該深刻地注意羣衆的問題,從土地勞動問題到柴米油鹽問題。婦女羣衆要學習犁耙,找什麼人去教她們呢?小孩子要求讀書,小學辦起了沒有呢?對面的木橋太小會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許多人生瘡害病,想個什麼辦法呢?一切這些羣衆生活上的問題,都應把它提到自己的議事日程上。”

正因爲這樣強調把老百姓的冷暖放在心上,因此至今還流傳着許多毛澤東和中國共產黨人關心老百姓生活疾苦的動人故事。比如在江西瑞金沙洲壩的井水旁,至今還樹立着1933年4月,當地羣衆爲紀念和感謝毛澤東與紅軍打井而立的石碑,碑文上寫着:“喫水不忘挖井人,時刻想念毛主席。”對於中國共產黨的關心,蘇區羣衆感激地說:“共產黨真正好,什麼事情都替我們想到了。”俗話說,投之以桃,報之以李。蘇區羣衆對於革命事業給予了滿腔熱情的支持。據統計,土地革命時期,贛南蘇區總人口約220萬,其中青壯年約50萬,而前後參加紅軍的就達30餘萬,有10萬人獻出了自己的生命。作爲模範縣的興國,更爲突出,興國縣當時人口爲23萬,參軍參戰的就達8萬餘人,其中有名有姓犧牲的烈士就有23179人,後被稱爲紅軍縣、將軍縣。

其次,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光榮傳統在蘇區幹部身上得到發揚光大。蘇區幹部上至中央政府主席,下至伙伕馬伕,都沒有工資,只有組織上發給的微薄的生活費。爲了倡導節約,一些地方還鼓勵幹部“自帶乾糧去辦公”,不要組織上發生活費。對於這個好現象,1934年3月13日的《紅色中華報》給予了及時的宣傳報道:“中央土地部,分了田的同志,自帶伙食來。首先由胡海同志打頭報名寫信回家送一個月伙食,跟着有以下諸同志報名:王金龍半月,張義賢半月,李日帳半月,朱福連半月,朱良仁半月,郭舜全五天。其餘到會的已分田的同志,因時間關係,決定向節省委員會隨時報名。”1934年3月24日《紅色中華報》又報道了全總執行局決定在“蘇區的工作人員自帶伙食”的消息。

針對戰爭時期的特殊考慮,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後不久,臨時中央政府副主席項英就於1932年2月17日在《紅色中華報》發表文章,號召蘇區軍民開展增產節約運動,要求:“各級政府和各羣衆團體,一切費用都要十二分地節儉,不急用的費不要用,要用的就要節約,不要浪費一文錢、濫用一張紙、多點一點油,積少成多,就可以節省一大筆經費。誰要‘浪費一文錢實等於革命的罪人’。”“節省每一個銅板爲着革命戰爭”和“浪費一文錢實等於革命的罪人”這兩句話,成爲對蘇區幹部作風的又一要求。

各地各機關在節儉經濟運動中,不斷湧現出典型事蹟。據《紅色中華報》報道,中央政府總務廳全體工作人員表示:“在伙食上每人每天節省二兩來充裕紅軍的給養”;中央國民經濟部全體工作人員“請求人民委員會以後減發蘇維埃工作人員的伙食”;中央糧食部“決定今後該部工作人員每人每天節省二兩米,並實行每人種二十頭菜”;中央勞動部決定自1934年3月11日起,每人每天少喫二兩米,“同時又要求免發夏衣”;中央土地部決定設置“節約箱”,等等。

再次,以“第一等精神”的飽滿狀態投入工作。儘管當時的蘇區條件艱苦,但各級黨員幹部仍然以高昂的精神去爭創第一等的工作水平。1934年1月27日,毛澤東在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上表揚“興國的同志們創造了第一等的工作,值得我們稱讚他們爲模範工作者”。爲此,毛澤東還特別書寫“模範興國”四個字送給興國縣。對於興國縣的出色工作,1933年5月,時任紅一方面軍總政委的周恩來稱讚道:“中國外國不如興國,南京北京不如瑞金。”

在爭創“第一等工作”的競賽中,還湧現出如長岡鄉這樣的模範鄉,對此,毛澤東在其著名的《長岡鄉調查》中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概括。長岡鄉幹部的經驗是“十帶頭”和“四模範”,“十帶頭”爲:帶頭學習政治、軍事;帶頭遵守黨的紀律;帶頭參軍參戰;帶頭生產勞動;帶頭執行勤務;帶頭購買公債;帶頭節約糧食支援紅軍;帶頭優待紅軍家屬;帶頭慰問捐獻;帶頭集股辦合作社。“四模範”是:做擴紅的模範、幹部作風的模範、土地革命的模範、經濟文化建設的模範。

最後,加強制度建設,用制度來教育人管好人。

其一是建立健全蘇維埃民主政治制度,各級蘇維埃執行委員會都由羣衆民主選舉產生,選民對不稱職的代表和工作人員,隨時可以提出質詢;代表犯有重大錯誤,只要10個以上的選民提議並經半數以上選民同意,即可以罷免其代表資格。蘇維埃民主政治的落實是動真格的,例如1933年冬天上杭縣下才溪鄉選舉時,選民們在事先公佈的候選人名單下面,注了“好”、“不好”、“官僚”等很多意見,選舉結果有23名前任代表落選。

其二是設立監督機構,發揮監督作用。中華蘇維埃從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嚴密的監察制度,各級都設有工農檢察部、控告局或檢查委員會,具體採取了以下措施:第一,經常巡迴檢查,設置控告箱;第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第三,做好監控工作,組織羣衆性的監督網;第四,組織突擊隊,進行微服私訪。

其三,是制定法律制度,運用法律手段嚴懲不法分子。1933年12月15日,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了《關於懲治貪污浪費行爲》的第二十六號訓令,這一條例爲司法機關懲處貪污腐敗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據,使懲治腐敗行爲有法可依。在政府工作人員方面,1930年頒佈了《政府工作人員懲辦條例》;1932年12月1日中央工農檢察部發布了《關於檢查蘇維埃政權機關和地方武裝中階級異己分子及貪污腐化動搖消極分子的問題》的第二號訓令;接着,中央執行委員會也發佈《關於懲治貪污浪費行爲》的訓令;1933年12月,中央工農檢察部又發佈《怎樣檢舉貪污浪費》的指示。一系列法令指示的頒佈實施,使中央蘇區嚴厲打擊貪污浪費等腐化行爲的措施實現制度化。

懲治腐敗行爲

由於中國長期封建官僚政治的流毒影響,加上當時蘇區實行的是蘇聯式的高度集中的政治體制,這就爲在局部產生腐敗現象提供了土壤和條件。在中央蘇區一些單位和領域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種腐敗現象,具體表現爲:

一是貪污公款公物。如中央財政部會計處處長私吞打土豪已繳公的一塊金錶、一支自來水筆及一些布匹和鞋子等;中央財政部徵發局幹部劉忠四貪污公家的鹿茸1包、高麗蔘2支、當歸2支以及其他物品;中央互濟總會財政部長謝開松居然將公家的2個戒指戴在自己的手上,並有2000多元開支去向不明;瑞金縣財政部會計唐仁達貪污該縣各軍政機關交公的錢款、以及羣衆退回的公債款,他還變賣公家的穀子、隱瞞罰款據爲己有,合計貪污大洋2000多元。

二是侵佔公款進行經商獲利。于都縣有的幹部拿公款做生意,大賺其錢,在該縣蘇維埃政府主席的慫恿縱容下,其所屬區的3個主席9個部長,都在做投機倒把生意。

三是生活腐化墮落,貪圖享受。門嶺縣洞頭區軍事部長手上戴着金戒指、金手錶,喫飯點明要喫洋蔘燉雞;長汀縣一位副主席外出巡視工作,騎着高頭大馬,揹着短槍,十分威風,得意洋洋,動不動辱罵基層幹部和羣衆;萬泰縣一些區鄉幹部欺壓羣衆,下鄉都要羣衆好酒好菜招待。

三是不講節約,浪費嚴重。在當時蘇區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本來應該厲行節約,但一些單位仍然浪費嚴重。江西省政治保衛分局做一面鏡子花去大洋9塊多;兩根手槍絲帶,用去了1元2角4釐;買日曆10本,用去大洋3塊多;一個月點洋蠟30包,存在嚴重的浪費行爲。據此,有關部門批評道:“這大概是政治保衛分局的負責同志,認爲沒有漂亮的旗子、好看的手槍絲帶,不足顯示保衛局特別威風!”萬泰、贛縣等縣政府,每月開支十分浪費,一個區政府每月要用四五百元的經費,有一個區政府每月的信封用了2900個,喫仁丹一個人一天就喫了8包。這些數字在今天可能不足掛齒,但在當時物資十分匱乏的情況下則顯得十分驚人!

四是官僚主義作風。如萬泰縣有的幹部坐在辦公室裏,今天發一個“命令”,明天發一個“訓令”,後天發一個“通令”,就是不願意去基層巡視一下,考察一下事情的真相。這種官僚主義作風,最後就變成了命令主義的發生,嚴重影響了幹羣關係和本地區工作的開展。

針對以上種種不良行爲和現象,中央蘇區政府給予了嚴厲的打擊。

1929年12月起草的古田會議決議草案中,把“廉潔奉公”寫進了共產黨員的5項條件,規定凡有政治觀念錯誤、吸食鴉片、發洋財及賭博行爲而屢戒不改者,不論是否幹部一律清除出黨。

1933年12月15日,毛澤東等署名發出了《關於懲治貪污浪費行爲》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十六號訓令,明確規定懲治貪污浪費行爲的辦法如下:一、凡蘇維埃機關、國營企業及公共團體的工作人員利用自己地位貪污公款以圖私利者,依下列各項辦理之:(甲)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處以死刑。(乙)貪污公款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處以2年以上5年以下的監禁。(丙)貪污公款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處以半年以上2年以下的監禁。(丁)貪污公款在100元以下者,處以半年以下的強迫勞動。二、凡犯第一條各項之一者除第一條各項規定的處罰外,得沒收其本人家產之全部或一部,並追回其貪沒之公款。三、凡挪用公款爲私人營利者以貪污論罰罪,照第一、第二兩條處治之。四、蘇維埃機關,國營企業及公共團體的工作人員,因翫忽職守而浪費公款,致使國家受到損失者,依其浪費程度處以警告、撤銷職務以至1個月以上3年以下的監禁。這個規定,應該說是很嚴厲的。

這一時期比較著名的反腐敗案件有:鍾聖諒、鍾鐵青貪污腐敗案。鍾聖諒是中共勝利縣臨時縣委書記,于都縣人,木匠出身,1927年參加革命,1928年春入黨,1932年1月任新設立的勝利縣臨時縣委書記;鍾鐵青是勝利縣蘇維埃政府主席,于都人,1927年參加工會組織,1929年入黨,1932年1月任縣蘇維埃政府主席。這兩人蔘加革命較早,經受過農民暴動和革命戰爭的考驗。但隨着職位的上升,個人私慾膨脹。1932年春,兩人夥同不法富農將繳獲的鴉片煙土倒賣,並私分贓款。這一案件被舉報查實後,1933年3月,江西省蘇維埃政府裁判部分別判處鍾鐵青死刑、鍾聖諒監禁兩年。這是蘇區查處的第一起重要領導幹部貪污腐敗案件,在蘇區幹部中引起了極大震動,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此後被嚴厲懲處的還有:蘇維埃大會基建工程處主任左祥雲私偷公章,貪污公款246.7元,被判處死刑;瑞金縣財政部會計科長唐達仁,貪污大洋2000元,被判處死刑;于都縣蘇維埃政府軍事部長劉仕祥貪污受賄,被判處死刑;福建省軍區特務營副政委黃浴明與大隊長黃土輝合夥貪污擦槍費和公物,分別被判處6個月、3個月徒刑;江西省于都縣蘇維埃主席熊仙壁,犯貪污瀆職罪,經特別法庭審判,判處監禁一年,剝奪公民權利一年。在當時被處理的腐敗分子以及其他犯罪分子中,有的職務比較高,比如熊仙壁被捕前系中央政府執行委員會委員;有的在過去的革命鬥爭中建有功勞,因此在對他們處理時也有各種壓力。但毛澤東指出:“共產黨與紅軍,對於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較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因而中央蘇區頂住壓力,對這些腐敗分子進行了毫不手軟的處理,從而保證了法律的威嚴,震懾了腐敗分子,維護了蘇區的廉潔氣氛和廉潔政府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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