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登步島的一處海灘邊,一名身着“紅馬甲”的志願者正在仔細清理海灘垃圾。

這位志願者是誰?怎麼就他一個人?

這名“特殊”的志願者是普陀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非法捕撈案件當事人高某,他正在用“勞役代償”的方式完成對海洋的“生態修復補償”。

這也是普陀檢察院在全市首創的“勞役代償”生態修復補償新模式。

今年禁漁期,高某駕駛着漁船在東海海域,使用網眼尺寸低於35mm的張網,非法捕撈水產品1000餘斤,被普陀區海洋與漁業局當場查獲,隨後該案被移送到普陀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在辦案過程中,高某交代因爲家裏特別困難,想捕些雜魚當作養殖蝦的飼料,來降低成本。

非法捕撈背後的隱情

讓檢察官陷入兩難

檢察官經過多方瞭解後,發現高某家庭貧困,年老體弱,勞動能力差,無正當經濟來源,家中妻子身患白血病需常年喫藥治療。

經過評估,檢察官認爲高某捕撈的雜魚經濟價值低,高某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較輕,認罪態度較好,且自願進行生態修復,依法可以對其做相對不起訴處理。若採用傳統的出資購買魚苗進行增殖放流,無疑會讓本就貧困的高某一家雪上加霜。

多方磋商

“勞役代償”讓司法有溫情

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海洋檢察部多次召開會議,主動多次並走訪社區、區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尋找解決方案。最終,經討論協商確定,對高某採用“勞役代償”的方式替代出資購買魚苗增殖放流的生態修復補償方式。

(生態修復補償承諾書)

9月28日,高某簽下了生態修復補償承諾書,承諾截止到明年禁漁期結束,參加海洋生態相關的公益活動,定期對登步海域的海灘海灣進行垃圾清理,參加明年全區增殖放流活動,並在明年禁漁期對所在村社區的漁民,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檢察官,我真的非常後悔,不但犯了法也破壞了海洋環境,我會好好清理海灘來進行補償。

高某

隨後,普陀區人民檢察院委託高某居住地所在社區,對他的勞動情況進行監督。

登步島高某所在社區

書記

檢察機關能考慮到高某家裏情況採用勞役代償的方式非常好,他清理海灘垃圾的態度很積極認真,這對我們社區的其他漁民也能起到警示作用。

在接下來的巡迴檢察工作中,檢察官將前往登步島進行回訪,並向漁民們進行禁漁期相關普法,確保高某“勞役補償”到位,切實履行海洋生態修復補償義務。

打擊非法捕撈

修護海洋生態環境

今年以來,普陀區人民檢察院建立了增殖放流海上流動基地,並聯合區海洋與漁業局出臺了《關於聯合開展海洋生態修復補償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共同推動海洋公益保護工作協同發展。

(全省首個海洋基地)

截止目前共對5件6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啓動了生態修復補償機制,其中2名當事人已繳納16萬餘元購買90萬尾魚苗,已在今年普陀區增殖放流活動中統一放流。另外3名當事人將參加明年禁漁期的增殖放流活動。

(當事人在檢察官陪同下放流魚苗)

來源:普陀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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