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一條規定: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那麼當企業發生壞賬損失時,是否需要備案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是會計實務工作中,我們經常會接觸的稅種,其繳納形式也在不斷的變化。本着減少支出的原則,企業總是會積極關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那麼當企業發生壞賬損失時,是否需要備案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問:企業發生的壞賬損失是否需要備案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

第一條規定: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第二條規定: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第三條規定:本公告規定適用於2017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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