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位於我國東南部、長江三角洲南翼,自古爲魚米之鄉、絲綢之府,因境內最大河流錢塘江蜿蜒曲折又稱之江、浙江而得名,簡稱“浙”。浙江東臨黃海,與上海、江蘇、安徽、江西、福建等五省市相鄰,共轄有十一地市,省會爲杭州市。

  浙江歷史悠久,古屬揚州,春秋戰國爲吳越之地,秦代已廣設郡縣,今浙江正式建省於明初,由元朝江浙行省發展而來。自明朝開始,浙江省域較爲穩定,基本無省界變化,而建國後也僅有嵊泗一縣劃入。

  嵊泗縣是浙江省最東部、舟山羣島最北端的海島縣,全縣大小島嶼404座,其所在又稱嵊泗列島。嵊泗縣位於杭州灣以東、長江口東南,處於上海、舟山之間,扼長江、錢塘江出海口之要衝,區位極爲優越,漁業資源也十分豐富,歷史上曾劃歸江蘇、上海管轄,現爲浙江省地級地級舟山市轄縣。

  歷史上嵊泗就是舟山的一部分,先秦時期就爲海中洲的一部,自秦至唐初,嵊泗隨舟山先後隸屬於鄮縣、餘姚、句章等縣。唐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舟山羣島第一次設縣稱翁山縣,隸屬於明州。北宋初翁山縣廢,舟山爲明州鄞縣所轄,熙寧六年(1073年),舟山從鄞縣析出爲昌國縣,嵊泗爲昌國縣所轄,仍屬明州,此爲舟山第二次置縣。

  元朝時昌國縣曾升爲昌國州,明初又降爲昌國縣,後因海禁而民內遷,昌國縣廢,包括嵊泗在內的舟山爲浙江寧波府定海縣所轄,此定海縣非今舟山定海區,而是原寧波鎮海。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舟山第三次設縣稱定海縣,原定海縣改稱鎮海縣,兩縣均屬寧波富,而嵊泗地屬定海縣。

  康熙二十九年,清政府分定江、浙洋汛,嵊泗列島劃歸江蘇省太倉州崇明縣管轄,嵊泗自此脫離舟山,改屬江蘇爲崇明縣的一部分。1949年4月“渡江戰役”後,解放軍橫掃江南,國民黨江蘇省政府曾流亡嵊泗於此設嵊泗縣。1950年7月,嵊泗解放後嵊泗特區,由蘇南行署區松江專區管轄,1951年改設爲嵊泗縣,仍屬松江專區,嵊泗自此設縣。

  1953年1月,蘇南、蘇北行署區合併設江蘇省人民政府,嵊泗縣隸屬於江蘇省松江專區。1953年6月,原屬浙江的南太湖水面改由江蘇省管轄,嵊泗縣劃歸浙江舟山專區,嵊泗由此脫離江蘇管轄。

  1958年10月,嵊泗縣撤銷改設爲浙江省舟山縣嵊泗人民公社,1960年11月至1962年4月,嵊泗人民公社劃歸上海市領導。1962年4月,嵊泗恢復縣級建制,由上海市劃歸浙江舟山專區,自此由舟山管轄至今,現爲舟山市轄縣。

  嵊泗歷史上多數時間爲舟山的一部分,而在建國後嵊泗縣十多年間先後隸屬於三個省、市,最終也由舟山市所轄。嵊泗儘管僅隸屬於上海市不到兩年時間,但兩者現在仍淵源深厚,今嵊泗洋山深水港實際就爲上海的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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