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罵完“兒子埋母”後,說說這人倫慘劇背後的大問題

如果從純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撫養兒女就是一種爲日後養老所作的長期投資,和商業養老險並無本質的區別。這種投資,其風險難以評估,回報的差異也甚大。

本文轉載自公衆號“財經(ID:mycaijing)”,作者十年砍柴,編輯塗偉。

這些年,常能看到兒女坑爹坑媽的社會新聞,這些新聞所言的“坑”乃引申義,即糟害、連累的意思。“坑”在古代的本義是“活埋”,如“焚書坑儒”。近日,真的出現了一則擊破人倫底線的兒子坑母慘劇。

陝西省靖邊縣一位馬姓男子將79歲的母親活埋進墓坑。其兒媳因爲生疑報了警,警察詢問馬某,馬某說出了實情。所幸墓穴沒有封瓷實,裏面尚有空氣,老人在裏面度過幾天還活着,被趕來的民警救了回來。

說這位男子是人渣算是抬舉了他,他的行爲尚不及禽獸,在動物界猛獸亦不反噬其母。不管其母多麼拖累他,他如何無力贍養母親,也不能如此殘忍地對待親生母親。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和道德的譴責,但筆者以爲對這樣一個連“人味”都沒剩多少的兒子,法律和道德的雙重懲罰作用有限。

這條新聞或曰這類事情在法律、道德層面之外,折射出了複雜的社會原因,亦可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

養老,從古至今都是各民族必須面臨和解決的重大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活埋年邁的父母,在任何時代都是罕見的極端案件,但是,大至受整體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所限或養老保障體系有缺陷,小至一家一戶因爲貧困或兒女不孝,失去經濟來源和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被嫌棄、虐待甚至被遺棄卻並不罕見。

“兒子坑母”這件事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日本電影《楢山節考》。這部今村昌平執導的電影取材於日本歷史上的真實事件。一百多年前日本信州深山裏一個偏僻的村落,由於生活的極端貧困,村子裏沒有多餘的糧食讓沒有生產能力的老人和孩子喫。於是形成一個習俗,男人一到了70歲,女人一到了60歲,就由兒子背到村後的楢山上去,任其自行消滅,名曰供奉山神。在中國一些山區,古代也存在這類“老人洞”和丟棄老人的做法。

《楢山節考》劇照

這種惡習源自人類殘酷的理性。生產力低下導致獲得的食物有限,不夠所有的人喫,爲了族羣的繁衍,必須做出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選擇,犧牲沒有生產能力的老人,保全青壯年和小孩。對這樣的風俗,今天的人若簡單地予以道德評判,就有淺薄之嫌了。

與日本信州這個村莊對比,中國有一個反例“郭巨埋兒”,當然是否真實存在不得而知,它只是一個傳說。晉代隆慮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郭巨,父親去世後家道中落。剛出生的兒子從老母親嘴中奪食,不得已他要把新生兒埋掉。這個悲慘故事出現了光明的尾巴:郭巨在挖準備埋兒的坑時,挖出了一罈子金元寶,一夜暴富的他保全了老母和新生兒。

傳說被編進了“二十四孝”用來弘揚孝道,故婦孺皆知。魯迅對這樣的孝道很是反感,他回憶小時候看到這個故事的感想:“家景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正是我麼?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

揆之常理,“郭巨埋兒”的事恐怕比馬某坑母還要罕見(古代一些地方也有殺嬰陋習,但基本上是溺死剛出生的女嬰,原因仍然是投入產出的算計),大多數人愛子女之情勝過愛父母,從理性經濟人的角度,救小孩也比救老人合算。中國古諺“家貧出孝子”,邏輯上大有問題,“家貧”和“出孝子”沒什麼強關聯,家庭貧窮既不是“出孝子”的充分條件,也不是其必要條件。而且從概率上說,家境優渥的老人生存狀況更好,兒女也更有孝敬的條件,反之亦然,“貧賤夫妻百事哀”纔是常態。正因爲家庭貧困而要做孝子更艱難,才能愈加彰顯孝子的道德光輝,所以被歷代主流意識形態大力提倡與弘揚。

“養兒防老”曾是歷史上多數民族的主要養老方式,這是一種基於人倫關係、代際交換的自然養老模式。如果從純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撫養兒女就是一種爲日後養老所作的長期投資,和商業養老險並無本質的區別。這種投資,其風險難以評估,回報的差異也甚大。兒子是否出息,出息後是否孝順,娶的兒媳是否賢惠,老人對家庭財產是否有控制權,等等,許多因素影響其回報。

中國古代重男輕女亦與此關係甚大,因爲女子出嫁後,家庭不但減少了勞動力,而且女兒女婿沒有爲父母養老送終的義務。《紅樓夢》中有兩個老太太賈母和劉姥姥,劉姥姥想方設法巴結賈母希望得到一些賞賜,這是她倆晚年的境遇使然。貧苦家庭的劉姥姥自己沒有積蓄,依靠女兒女婿過活。而賈府是鐘鳴鼎食的富貴人家,不但有能力養老人,還能養不少清客與戲班子。整個家族的資源由賈母掌控,那麼,子孫們能不孝順她麼?奴僕們敢不逢迎她麼?

正因爲“養兒防老”這種養老模式 抗風險能力差,當世界各國進入工業社會,生產力得到很大的發展,全社會積累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巨大財富,纔開始出現由政府主導的社保養老模式。

政府本身並不產生財富,它只是社會財富的再分配者。政府通過收稅的形式,從正在工作的人那裏收取一部分錢,彙集到一起,拿出一部分用來發放養老金。說白了,就是所有還在工作的青壯年養所有退休的老人,自己退休後再由所有的下一代人供養。對具體個人而言,可能會有人覺得不公平,自己交稅甚多,可只養兩個父母甚至父母早就故去,隔壁王家三個兄弟喫低保,他們的父母領着退休金。但這種“削富濟貧”的養老模式是保持社會穩定的必然選擇,體現了更大的公平正義。

政府主導的養老模式其優點是普惠和均衡,讓老人避免因子女賢與不肖而導致晚年生存狀況的巨大差異。 這種養老體系能夠建立必須有兩個條件,一是經濟發展到一定的階段政府掌握了足夠的財富,二是有一個法治政府能夠比較公平地對財富進行再分配。《楢山節考》的發生地日本,今天的老人生存狀況在全球範圍內比較,是最爲優越的國家之一。難道日本人的道德水準一百多年間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嗎?當然不是,而是經濟水平和政治文明雙重發展的結果。

話題回到今天的中國。我們常說中國人口多,底子薄,這是不爭的事實。長期以來,中國的養老制度是“多軌並行”。不但城鎮和農村居民差別很大,即使是退休的城鎮居民,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和企業員工,退休後養老金髮放亦差別不小。 而農村長期處在老人由兒女贍養的模式,這些年一些地區開始向年老的農民發放養老金,但標準是非常低的,不足以維持起碼的生活。

馬某所在的靖邊縣是陝北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老人更是隻能指望兒女。有網友說,如果馬某的母親每個月有幾千塊錢退休金,馬某會這樣嗎?有個現成的例子可以說明。去年北京城郊無業者孫某斌用刀殘害了民航醫院急診科的醫生。此人行兇的原因是他認爲醫院沒有認真救治其95歲的母親。他那麼擔憂老母親的安危也並非完全出於對母親的愛,而是牽扯到自身利益。他母親因爲徵地拆遷,每月能領取一筆不低的退休金,他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靠母親這份退休金生活。也就是說,95歲的母親還在養他。

另據****報道,已被控制的馬某對警方說,他父親去世得早,12歲母親改嫁,他由叔父帶大,因此有怨氣。無論如何,他不能做出活埋母親這樣喪盡天良的事情。若撇開這一點就事論事,怨其母尚可理解。儘管法律規定成年兒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並無父母必須撫養兒女成人的前置條件,但從情理上說,撫養兒女長大等老了由兒女贍養是一種樸素的權責關係。如果馬母有足夠自己生活、醫療的退休金,他們的母子關係就會變得簡單得多,信許也會溫情一些。

理想的養老模式,應該是政府主導的社保體系兜底,商業養老險做補充,而兒女對父母,主要提供的是情感和心理上的慰藉。中國要達到這個地步,還有很遠的路要走。

農村養老問題,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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