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指動棗莊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按照省環保督察工作統一部署和計劃安排,2018年8月20日至9月10日,省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棗莊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組於2018年11月14日向棗莊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段伯漢通報督察意見,市委書記李峯作表態發言,市委副書記、代市長石愛作主持反饋會。督察組副組長杜貞棟,督察組有關人員,棗莊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爲,2013年以來,棗莊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環境保護的相關工作部署,科學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制訂實施多項環境保護政策、措施,大力推進治污減排工程,把環境保護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取得了積極成效。根據督察瞭解,棗莊市近年來環境保護工作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決策部署。

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了由市委書記、市長爲組長的生態建設領導小組,完善了環境保護委員會、大氣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水源保護聯席會議等制度。

2017年以來,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共研究生態環保類議題24個,形成文件決議38個。出臺了《推進生態棗莊建設的實施意見》《棗莊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試行)》等政策規定,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全市綜合考覈目標體系,率先頒佈了地方法規《棗莊市山體保護條例》。

市人大常委會定期聽取環境狀況報告,實施全方位監督。市政協積極開展環保調研,深入查找問題根源,積極獻言獻策。

二是不斷強化生態環境治理。

落實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規劃,深入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整治,狠抓“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今年上半年,棗莊市重污染天數比去年同期減少6天,PM2.5、PM10同比分別改善6.8%和8.7%。

全面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對境內主要河流實施了47項具體整改措施。目前10項黑臭水體治理任務已經完成9項,12個飲用水水源規範化建設穩步推進。

大力開展造林綠化工程,深入實施國家森林城市十大提升工程,森林面積不斷增加,2013年以來全市累計造林82萬畝。

三是注重機制建設。

建立市級領導幫包區(市)機制,督促環保突出問題解決。堅持生態環保“一票否決”,強化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有力推動了各級環保責任的落實。

完善公衆參與機制,及時公佈環保問題整改和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發揮市長公開電話、環保熱線的作用,設立舉報專欄、電子信箱,形成了“人人關心環保、人人蔘與環保”的生態環保大格局。

棗莊市高度重視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羣衆舉報案件,並向社會公開。截至11月7日,督察組交辦的816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全部辦結,共責令整改728家,立案處罰35家,處以罰款210萬元,立案偵查1件,刑事拘留1人,約談問責87人。

督察指出,棗莊市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積極進展和階段性成果,值得肯定,但由於歷史原因,全市重化產業集中,發展方式粗放,大氣和生態環境問題依然突出。棗莊市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工作力度與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羣衆期盼仍有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點: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不到位。

在工作部署方面,個別幹部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理解把握不夠深刻,對標站位不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樹得不牢,政績觀存在偏差,重眼前輕長遠,重局部輕全局,重表面輕內涵,不能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認識環保工作。一些領導幹部在工作中擔當意識、責任意識欠缺,把環境突出問題歸於歷史欠賬和客觀原因,既沒有從主觀上找原因、找差距,也沒有積極採取措施去研究、去解決。對當前全國上下狠抓生態環境治理的形勢認識不足,存在“鬆口氣、歇歇腳”的思想。有些幹部仍舊認爲環境質量改善是環保部門一家的事情,是替環保部門“扛活”,對自身職責認識不清,履職不到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總磷、總氮自動監測設備聯網率不足60%,其他氮磷排放重點單位還未安裝總磷、總氮自動監測設備。特別是“散亂污”企業清理,環保部門單打獨鬥局面未得到根本改變。

在推進落實方面,棗莊市在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方面,還存在重視不夠、研究不多、落實不力等問題,職能存在交叉或缺位。對於中央環保督察反饋以及省環保督察熱線轉辦的部分問題,檔案資料還不健全。一些基礎性工作仍舊薄弱,環境污染的根源仍未完全消除。工地大型機械及交通用油缺乏有效監管,私自兜售不合格柴油的情況依然存在。雖然實行全年全域禁燒,但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的機制還不完善,偷燒秸稈現象偶有發生。環境保護壓力在向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傳導中層層衰減,“不作爲、慢作爲”現象仍然存在。部門聯動機制浮於表面,沒有形成長效機制。

在工作導向方面,棗莊市還未能解決產業結構不合理、發展方式粗放等問題,“生態環境保護優先”的方針沒有得到有效落實。工業窯爐、煤化工、工業鍋爐等主要用煤領域裝備技術水平偏低,煤炭清潔綜合利用水平不高。油氣、太陽能、風電能源佔比偏低,新型清潔能源比例有待提高。一些區(市)和部門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部分領導幹部對自身肩負的環保責任認識不到位,既未形成自覺行動,又缺乏統籌謀劃,環保重點工作不嚴不實,方式方法創新不夠,工作事倍功半、效果欠佳。對有關部門及基層黨委政府環保職責不作爲的問題日常監督不到位,問責不及時,力度偏軟。督察組進駐以來,共收到信訪舉報816件,在全省排名相對靠前,人民羣衆身邊的一些環境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

二是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

PM2.5、PM10濃度依然偏高。2017年,棗莊市PM2.5、PM10濃度分別爲66μg/m3和126μg/m3,超出國家二級標準0.9倍和0.8倍,分列全省倒數第四位、第三位。2018年1-8月,棗莊市PM2.5、PM10濃度分別爲57μg/m3和108μg/m3,同比改善幅度不大。

產業結構偏重,一黑一灰產業仍占主導地位。產業結構仍不合理,化解過剩產能不力。境內煤化工、火電、水泥、焦化等重污染企業多,納稅企業前50強中,煤炭、水泥等傳統資源型企業佔50%左右,這些產業污染物排放量大,對大氣污染貢獻率高,產業轉型升級任重道遠。

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滯後,目前滕州市的世紀通泰焦化有限公司和市中區聯豐焦電有限公司仍使用溼熄焦工藝,遲遲未進行技術升級改造。煤炭消費總量增加。今年上半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煤炭消費量1212.9萬噸,同比增加75.5萬噸。市中區、滕州市、高新區、嶧城區分別增加31.9萬噸、27.9萬噸、25萬噸和11萬噸。煤炭佔一次能源消費的80%左右,高於全省平均水平,煤炭總量削減任務艱鉅。

揚塵管控不到位。建築工地揚塵綜合治理落實“六個100%”不到位,規模以上土石方建設工地視頻監控和在線監測沒有實現全覆蓋,渣土運輸不規範、管理不到位,部分房屋拆除施工不規範。大量採石場、水泥廠和磚廠在物料儲存、生產、運輸過程中存在揚塵污染。嶧城區恆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恆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廢氣存在“跑冒滴漏”現象,臺兒莊區德薩迪石英石有限公司廠區及車間地面存在大量揚塵,現場髒亂差。

三是部分重點工作推進不嚴不實。

城市生活污水處置配套設施不完善。污水管道老化,建設標準低,雨污分流不徹底,管網配套不健全,部分城區污水處理廠“喫不飽”和“喫不了”的現象並存,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處理,直排入河,河流斷面經常出現超標現象。市中區、薛城區存在雨污混流問題;嶧城區、高新區污水管網未完成建設,管網納污能力不足,老舊管網破損嚴重;市中區、薛城區、滕州市污水廠處理能力不足。

工業園區設置不合理。棗莊市2000年以棗政字〔2000〕34號文件越權批准設立市中區稅郭紡織工業園區等28家民營經濟園區。市中區稅郭紡織工業園區2013年設立園區管委會,未編制園區發展規劃,缺少規劃環評,2018年園區污水處理廠投運前,污水排入稅郭支流,造成下游斷面超標。滕州市大塢鎮工業園2013年化工及醫藥中間體項目陸續建成投產,園區污水處理廠直到2017年才建成,羣衆反映的化工異味等環境信訪問題長期未得到有效解決。督察期間該園區天水化工等企業暫時停產以逃避檢查,企業和管委會提供了“園區污水處理廠在建成前入園企業一直停產”的虛假信息。滕州市鮑溝鎮現代玻璃產業基地在入園項目建成投運後,3200t/d污水處理廠未按期建成,廢水處理設施簡陋,導致下游斷面水質氟化物經常超標。

化工企業入園率低。全市化工園區通過省政府認定的有2家,上報省政府待批的有2家,其他園區尚無總體規劃和規劃環評,產業定位不明確。全市化工企業“數量多、佈局散、規模小”,現存121家化工生產企業,僅有47家進入化工園區,13家進入其它經濟開發區,化工企業入園率低,未按要求建立“一企一檔”。全市高風險污染源分佈密集,涉及重金屬、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和放射源應用的單位達100餘家,各類危險品入境、過境量大,環境污染和風險問題突出。

加油站監管不到位。2015年4月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加油站地下油罐應於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爲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棗莊市加油站共350家,目前完成地下油罐防滲改造271家,完成率爲77.4%,工作進展滯後。棗莊市直到2017年6月中旬才印發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工作部署過遲,改造起步晚。

垃圾處理廠存在較大環境安全隱患。城管部門對垃圾處理廠驗收不及時,薛城區陶莊生活垃圾填埋場、山亭區生活垃圾填埋場、嶧城區生活垃圾填埋場、市中區老道北垃圾填埋場、市中區道北張莊垃圾填埋場等5個垃圾填埋場直至封場仍未驗收。滕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嶧城區生活垃圾填埋場、臺兒莊區垃圾處理廠封場後垃圾滲濾液積存量過大,主管部門及所在地政府雖然採取一些措施,但效果不明顯,環境隱患較大。

私挖盜採現象嚴重。棗莊市各區(市)普遍存在私挖盜採現象,造成大量山體生態破壞,市中區、山亭區尤爲嚴重。2013年以來,棗莊市國土部門發現盜採違法行爲400餘起、550處,僅立案44起、移送公安機關37起,打擊力度不夠。礦山生態環境問題突出。有60處破損山體未列入《棗莊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規劃》,未進行修復治理。嶧城區薄山礦山於2008年關閉,流井村北山礦等礦山於2011年關閉,底閣鎮嶽城石英石礦於2014年4月到期,至今均未進行修復。市中區馬兆雲採石場等11個採石場應於2013年完成修復治理,但至今均未進行修復,其中聲望採石場還擬新設礦權。自然保護區管理不到位。抱犢崮、石榴園兩個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基礎薄弱,總體規劃雖已完成編制但尚未批覆,“三區”劃定不明確,界碑、界牌設置不規範,部分建設項目和旅遊設施沒有相關手續。

四是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力。

中央環保督察交辦信訪舉報311件,已完成銷號308個,有3個尚未完成整改(含1個重複),已完成銷號的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個別問題存在整改反彈現象。信訪反映山東泰和水處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化工廠,排放高濃度污水污染地下水和異味擾民,市中區以關閉企業另建新廠進行整改。現場覈查發現,新建企業曝氣設施和異味處理設施未運行。

信訪反映市中區稅郭鎮金正礦業(花果家村村南)有幾處鐵礦石坑破壞生態環境,市中區以制定修復方案爲由銷號,現場覈查發現礦坑仍未修復。信訪反映滕州市山東衡達有限責任公司,未按危險廢物處置要求處理熱鍍鋅鋅灰,實際產生量與環保部門掌握臺賬不符,滕州市以“該公司未如實填報危險廢物產生量”爲由進行立案處罰並銷號,現場覈查發現,該企業仍存在未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要求處置污水處理站污泥、危廢暫存間建設不規範的問題。個別問題整改不到位。

信訪反映棗莊市山亭區西集鎮蘆山建材有限公司(棗莊億泰建材集團)違法開採,破壞生態環境,山亭區以“責令該公司停止開採”爲由銷號,現場覈查發現,該公司爲逃避檢查暫時停產,調取材料發現企業仍以礦山修復治理的名義非法從事山石開採並外售,同時違法擴大生產規模,整改期間違法新建兩條石子生產線,存在敷衍整改現象。

信訪反映滕州市濱湖鎮與濟寧市微山縣交界處有人挖砂,造成採砂大坑,滕州市以現場覈實沒有人採砂和下一步進行生態綠化恢復爲由銷號,現場覈查發現大坑尚未修復。南四湖自然保護區內採礦權退出工作推進滯後。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後,省委、省政府要求南四湖自然保護區內採礦項目限期停產退出。山東省朝陽礦業有限公司於2018年3月底關閉,目前仍未驗收並註銷採礦許可證,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濱湖煤礦和山東豐源遠航煤業有限公司北徐樓煤礦一直處於生產狀態。

督察要求,棗莊市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視察山東時的重要指示,圍繞實現“四減四增”目標,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深化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確保棗莊市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形成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工作機制。要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對本次督察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實解決當前的各類突出環境問題,對於督察發現的具體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釐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責任追究。

督察強調,棗莊市委、市政府應按照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結合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15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並抄送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時通過省級和市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有關問題線索進行梳理,形成了問題清單,將按有關規定移交棗莊市委、市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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