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本体论中,有字法、笔法、章法和墨法。而这四法给书法和字做了区分。一幅书法作品,不论是一个字还是长篇,需有四法,如无其法那么这幅作品就是“字‘而非书法。我们在观书法家王春之老师作品时就能深深地感受到字法、笔法、章法和墨法给予的艺术美。王春之老师作品中,一个字在起、行、收中尽显书法之美,就因全在法度中。
“法无定式,但有其度”。“度”就是字法、笔法、章法和墨法在书法中的彰显;“式”就是书法家自己的“法”。(在本文中王春之老师作品中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这段话所讲述的)在(明)董其昌《画禅室随笔》有言:“字之巧处,在用笔,尤在用墨。然非多见古人真迹,不足与语此窍也”。此语大意是:书法的巧妙之处关键在于对笔的认知和运用,可是最为关键的是掌握墨在笔间的关系。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没有见过历代书法大家真迹的人,是不能明白这个道理的,所以也就不用和其讲这个窍门的。这段文字还有一个“话外意”,就是研习古人笔意,设立自己法度。
在这短短的二十六个字之间,透露了学习书法,以及书写的法度等关于书法的众多知识。但是我们纵观当代书法界,又有几人明其真谛。我们看到的大多是反复的无思想式临摹习抄和毫无法度和出处的乱涂乱写。没有细致的研究历代书法大家的作品,不能感受到其字法中的笔墨韵味,只在字体形态上的摹绘,这只是在学习写字罢了,写得再像,再漂亮,也只是个字,和书法是无关的。在这种习写中又怎能学会用笔的巧妙之处,懂得墨的使用呢。
颓废中自有清流,书法家王春之就是这个时代的清流,其博览群书,精研历代大家书法作品,悟其字法、笔法、章法和墨法的精要。同时也是真正领悟“字之巧处,在用笔,尤在用墨。然非多见古人真迹,不足与语此窍也”之真理和话外之要的书法家。
王春之,男,1969年7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楹联协会会员。具有二十余年书法教学经验,总结形成了一套在短时间内快速掌握技法的教学理念,在全国形成一定影响,学员多人次获中国书法家协会举办的书法展览最高奖及入展。曾为文化部“翰墨艺术”培训中心教学部主任,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高级教师,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书法高研班导师,人民书画院副院长,老子学院书画艺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家画院胡抗美、曾翔导师工作室成员。作品多次在国家及地方报刊发表,并被国家相关单位及香港、台湾、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际友人收藏,央视书画频道及省、市、区三级电视台对个人事迹进行专题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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