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痛點 助力解決

號稱健身游泳會所,開業至今卻不見泳池?近日,市民梁小姐向南都“記者幫”反映,她花了1萬多元在白雲區同和街億力健身游泳會所充值後,發現該會所號稱有“四季恆溫泳池”,卻至今半年未見到泳池的身影,且會所員工被拖欠多月工資,她要求會所將未上的私教課退款遭拒。

目前,會所張貼通知稱“五一放假”後大門緊鎖,逾百名會員擔心會所“走佬”,已建立維權羣,希望記者幫關注。該健身會所的物業表示,會所拖欠其租金、物業費和違約金約70多萬元,3月底曾向其發送律師函,雙方仍在協商中,暫將健身會所上鎖。該會所的負責人則稱,會所仍在經營中,“過幾天就開”。

會員:泳池變成畫出來的“大餅”

去年11月,家住白雲區同和街的梁小姐爲了方便健身,在家附近新開業的億力健身游泳會所花了999元辦理一年的健身會員,並花10000元購買了40節的私教課。當初健身會所號稱有“四季恆溫泳池”,優惠力度也比較大,吸引不少附近居民辦理會員充值。

梁小姐說,她在成爲會員後發現,會所內並無泳池,問店員他們都含糊其詞,一會兒說泳池在對面,一會兒說泳池還沒建好,至今梁小姐都沒見到過泳池的影子,這張畫出來的的“大餅”,卻繼續印在宣傳廣告、門店招牌上,不斷地招攬顧客。

億力健身游泳會所大門緊鎖,招牌上寫着“四季恆溫泳池”。

上了5節課後,今年初疫情爆發,梁小姐很少再去健身,會所也基本處於歇業狀態,只在3月底到4月底短暫營業過。期間她曾和會所負責人溝通,想把沒上的35節課退款,但遭到拒絕,“他說只能延期,不能退款。”

4月30日,會所貼出五一休假通知,“因五一即將到來,健身房將於2020年4月30日放假,2020年5月8日正常營業,期間健身房將全面消毒,爲會員朋友們提供更安全健康的健身環境”。但梁小姐瞭解到,會所的員工們已集體被拖欠幾個月的工資,物業費也存在拖欠,“感覺他們隨時會走佬!”她目前和逾百名會員組建維權羣。

門口貼出的五一休假通知。

合一國際業主闞先生也和梁小姐有同樣的遭遇,由於億力健身游泳會所位於小區樓下,健身很方便,去年底他花了1萬多元購買了24節課,只上了7節課就遇上疫情。上課期間,會所頻繁給他更換私教,一開始是一個女私教,上了兩週後就走了,“說公司開不出工資”,又換了一個男私教,上了兩節課後又離職了。闞先生曾和店長交涉退款事宜,但對方堅持“不能退款,只能延期”。

會員展示交的私教課收據。

員工:

只填入職表未籤勞動合同,

還被欠薪

此外,億力健身游泳會所的多名員工向南都反映自己被拖欠多月工資,員工阿偉(化名)稱去年10月中旬入職會所擔任健身教練至今,最初公司只讓他簡單填寫一張入職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入職表也由公司保存。

目前阿偉只收到去年10月和11月的底薪加業績提成3000多元。“剛開始我的課不多”,從12月到1月底疫情爆發前,自己的課時多,銷售業績也不錯,公司本應支付其近3萬元,卻遲遲未兌現,疫情期更是連700元底薪都不發。他多次詢問店長沈先生,對方採用拖字訣,說等某個日期會發,但日期到了依舊不發,問多了索性不理睬,電話也不接。

阿偉表示,雖然教練沒有和會所簽訂勞動合同,但有每天的考勤打卡記錄、APP的課時記錄,都能證明他們的工作情況,類似被拖欠工資的在職員工有10多人,包括前臺、教練和保潔阿姨。一名會所的保潔阿姨稱,她通過中介去年底入職該會所,負責會所的保潔衛生,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談好的月薪3000元/月,目前也只拿到兩個月工資。

5月7日,南都記者在現場見到,億力健身游泳會所已經大門緊鎖,門口張貼着五一休假的通知,招牌上有“四季恆溫泳池/健身/瑜伽/舞蹈”字樣,透過玻璃門可以見到裏面嶄新的健身器材,阿偉稱這些看似嶄新的健身器材其實是“山寨器材重新翻新的”。

物業:因會所拖欠費用將其上鎖

廣州大晟同泰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馬先生表示,他們在開業和疫情爆發期間,給億力健身游泳會所進行了減免租金的優惠,但會所從12月至今仍拖欠租金、物業費和違約金算下來有70多萬元,3月底曾向其發律師函,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對方承諾在規定時間內補交費用,卻遲遲未執行,雙方仍在協商中,最近暫將會所的大門上鎖。

會所:過幾天就開

根據員工提供的會所老闆和店長的電話,南都記者數次致電,但均處於無法接通或無人接聽狀態。在輾轉聯繫會所一名林姓負責人後,他反覆強調,會所仍在繼續營業中,“過幾天就開”,被問及拖欠員工工資和會員要求退款等問題,其沒有回應。

律師:

若健身房無法正常履約

消費者可要求退還未消費款項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鄧剛律師表示,消費者充值消費,與健身房之間形成合同關係。健身房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提供約定的服務。

如果健身房無法正常履行合同,或者消費者認爲健身房存在違約行爲或合同期滿仍未消費完餘額、不再要求健身房提供服務的,對於消費者支付了對價購買的部分,可以要求健身房退還未消費部分的款項。若健身房不願意退款的,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等民事訴訟途徑,按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規定追討未消費餘款。

對於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未簽署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勞動者可以就此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採寫/攝影:南都記者 楊婷

視頻:南都記者 張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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