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申请,现本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第一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下落,并协助本院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举报人,奖赏举报人1000元。

第一个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使得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将最高获得悬赏金1000元(部分执行到位的,财产按实际到位比例支付)。

悬赏公告有效期为长期(直至申请取消悬赏为止)。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0527-82963282、18012110707、18012110790(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本院对该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被执行人:王德春

身份证号:321321196811102416

住址:宿迁市宿城区上城丽景丹桂苑10幢三单元402室

执行案号:(2018)苏1302执5338号

涉案标的:1021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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