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投资方的资金支持,会使融资方更加珍惜这次投资机会,相反也会有另一种情况的出现,在取得投资方的投资后产生怠慢的心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投资方向或决策等事项的指示偏差,和在决策履行过程中经验不足或者不善管理等状况的出现,将有可能作出有损公司利益,和对投资方不负责任等,都将增加对赌协议履行的风险的发生。如果融资方隐藏自身的缺陷和瑕疵信息,将其公司最完美的一面展现出来,将会给投资方的前期调查分析带来一定的误导,导致协议履行时不同风险的发生,影响公司自身的发展。

对赌协议,顾名思义就是投融资双方在对企业的真实情况以及发展情况无法准确了解时,通过一种赌博的方式进行对赌所产生的书面约定。又被称为估值调整机制,即用来调整投融资双方对企业估值差异的一种投资工具。作为防范私募投融资活动中的风险而签订的保底条款,对赌协议一般情况下并不作为一个单独的合同而存在,其往往是出现在增资协议、增资扩股协议或者其它补充协议中。

对赌协议产生的积极影响

投融资双方通过互赌的方式投资,进行对赌协议的约定。融资方依据约定的方式行使权利经营公司,使公司继续运营到预期目标,投资方对其进行相应的监管。

在相应的期限内融资方若完成约定,投融资双方将实现共赢的局面,投资方获得收益,融资方的目标公司将达到发展目标;反之,未完成约定导致风险发生时,投资方将采取股权回购或者转让股权的方式脱身,来降低其风险。

对赌协议在股权投资中的应用,对于投资方,增加其资产增值的几率的同时,也帮助融资方的目标公司进入市场,获取相应的市场份额,从而获得巨大的收益。对于融资方,基于投资方的资金支持和对赌约定的压力,将使其迅速成长,更快地达到预期的发展目标,最终无论对赌协议的结果是否实现,对于融资方来说都是一次机遇和挑战,也给予发展中的中小型企业更多的融资机会和发展空间。

对赌协议的风险

虽然对赌协议的出现为投融资双方的合作带来转机,但仍然有各方面的风险存在,同时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前的调查分析过程中仍然存在由于对方信息披露的不全面而带来的风险,所以,有必要对将要发生的风险进行预防。目前,我国有关对赌协议的案例有很多其中有成功的,同时也存在不成功的,隐含着有关对赌协议的风险:信息不对称:融资方信息的不完全披露

股权投资中的对赌协议中,主要针对主体为非公开形式下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大多合格投资者资金雄厚,对其公司发展具有一定帮助。若想取得其信任以及资金的投入,首先,投资方应当设置对赌协议的条款,不宜盲目性进行决定,要将风险进行把控。如果融资方隐藏自身的缺陷和瑕疵信息,将其公司最完美的一面展现出来,将会给投资方的前期调查分析带来一定的误导,导致协议履行时不同风险的发生,影响公司自身的发展。其次,由于投资方投资后的目的并不在于控制目标公司,不会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无法随时监管公司的行为,容易导致目标公司实际控股人或者高管作出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的发生。公司估值的主观臆断性。

投资方在进行投资前,通常采取谨慎的方式,聘请专业评估人对目标公司进行专业的调查和发展分析,由于目标公司大多为尚未上市的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不够全面,这时只能凭借评估人的专业能力结合披露的信息进行主观臆断,容易对投资信息进行误判,为投资人的投资带来风险。融资方的经营管理不善。

对于投资方的资金支持,会使融资方更加珍惜这次投资机会,相反也会有另一种情况的出现,在取得投资方的投资后产生怠慢的心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投资方向或决策等事项的指示偏差,和在决策履行过程中经验不足或者不善管理等状况的出现,将有可能作出有损公司利益,和对投资方不负责任等,都将增加对赌协议履行的风险的发生。

对赌协议自由化与法律规定的融合

事物的发展,应当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既不能直接照搬照抄奉行拿来主义,也不能盲目跟从,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签订,在企业融资的领域中已经屡见不鲜,必须做好风险的预防和把控,加强对赌协议自由化与法律监管的融合,将更有利于实现私募投资的价值,也能更好地体现对赌协议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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