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車主請注意! 從今天(11月15日)開始, 鄭州交警將對 不按規定使用 燈光交通違法行爲, 通過電子監控設備進行抓拍, 違者將被罰款100元並駕駛證記1分。

  上個月,在該套系統安裝當日,交警已經對229輛違法車輛進行抓拍,並且公開了其中部分車輛的違法照片證據,目的是爲了提醒廣大駕駛員依法行車:

  設備安裝位置

  隴海高架橋東向西方向(與大學路交叉口附近),金水路省軍區,花園路花園商廈附近等三個路段安裝電子監控抓拍設備。

  設備工作原理

  據介紹,該套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自動記錄系統能對遠光燈的違法行爲進行自動的識別抓拍上傳。該套系統前端有兩個攝像頭,一個記錄車輛外觀信息,一個捕獲車燈形態及燈光強度,確定是否使用了遠光燈,一旦確定兩個攝像頭將同時抓拍,對整個違法行爲進行記錄保存,形成4張違法照片和一段違法視頻,可反映違法車輛的整個濫用遠光燈的過程,並同時對車牌信息和車型等信息進行自動比對。

  處罰標準依據

  對抓拍到的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交通違法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將對駕駛員處以100元罰款,同時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

   濫用遠光燈的危害

  1,正面會車時

  隱患一:瞬間致盲

  當夜晚會車時,遠光燈可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產生瞬間致盲,致盲時間根據駕駛員自身視力,周圍環境不同持續時間也會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續2秒左右的時間,在這兩秒的時間裏,駕駛員如同閉眼開車,對周圍的行人以及前後的來車觀察能力大大下降。

  隱患二:對速度和距離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視線不好,因此人眼對於對面來車的速度判斷本來就會打折扣,在這樣的情況下,開啓遠光燈對人眼的干擾會使這一判斷力加速下降。當你開啓遠光燈,對向來車誤判了你的車速和距離,本該減速會車他卻放心的避讓自行車或是開始借道超車,此時遠光燈可就適得其反了。

  隱患三:對寬度的判斷力下降

  遠光燈所產生的超大光暈會佔據人眼視覺中很大一部分面積,從而使得駕駛員對來車的寬度以及它身後情況的判斷力下降。從而會採取錯誤的操作。

  2,後方車輛開啓遠光燈時

  當後方開啓遠光燈時,前車內外3個後視鏡中會出現大面積光暈,如果趕上你的車是淺內飾,那車內無疑就像開着燈一樣明亮。前方的三個光暈會縮小你前方路況的可視範圍,如果此時你想併線或轉彎,從後視鏡觀察後方情況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由此可見

  錯誤的使用遠光燈

  不僅不會提高行車安全

  反而會增加危險係數

  濫用遠光燈是廣大交通參與者深惡痛絕的交通違法行爲,請從自身和他人安全角度出發,養成合理使用遠光燈的習慣。鄭州交警提示:鄭州市區夜間照明條件良好,無須使用遠光燈,夜間使用遠光燈會燈以後,請儘快變回近光燈。

  處罰不是目的,鄭州交警希望通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自動抓拍記錄系統,治理濫用遠光燈陋習,減少由濫用遠光燈引發的交通事故。將來該系統會在鄭州全市範圍內推廣啓用,請廣大駕駛員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來源:鄭州交警微發佈

  · 映象網 ·

  河南第一新聞門戶

  大象融媒聚合平臺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