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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临漳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2018年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40名,其中招聘高中教师5名、职业教育教师10名、初中教师111名、小学教师99名及幼儿园教师15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1月20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5、临漳县户籍(包含已婚配偶或父母一方为临漳县常住户籍),研究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直本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2)职业教育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3)初中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4)小学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5)幼儿园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为幼儿园或学前教育;

(6)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8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5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四项目人员为2015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7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7)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小学全部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上没有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9、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1月20日(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10、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经通过了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并取得合格证,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参加报名,但需在2019年1月31日之前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等级及任教学课的教师资格证,如无法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分别按高中、职业教育、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科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得再做修改。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3、报名地点:临漳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临漳县永阳路中段)。

4、提交材料: 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户口本(户口主页及本人页)、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照8张;配偶为临漳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父母一方为临漳县户籍的,需提供父母一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

(3)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址:www.chsi.com.cn);

(4)报到证(已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报到的经现场核实后可报考);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填写《临漳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临漳县教育城域网提前下载填写。

6、各岗位应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5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同一考场的同一岗位学科说课内容和题目相同,面试前说课范围将在县教育城域网对外公布。面试当天抽签确定具体说课题目。考生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现场说课、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每5人为一组在场外公示栏张贴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计划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计划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准考证号升序排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高的考生。

(五)体检

体检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临漳县教育城域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选择学校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按照拟聘用人员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分别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自己的聘用学校。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选择学校。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

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高的考生。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确定顺序选择学校。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招聘,首聘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脱离、调离聘用单位,否则取消其编制和身份。

六、其他事项

(一)县监察委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监督举报电话:0310-7812388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环节结束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临漳县人民政府网:www.linzhang.gov.cn,临漳县教育城域网:www.lzjycyw.com,临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rsj7862708)因考生未及时看网上信息或电话通知不到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六)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漳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调整各招聘环节的起始时间。

咨询电话:临漳县人社局:0310-7862708

临漳县教体局:0310-4929803

详情登录

https://www.linzhang.gov.cn/xxdt/ggtz/201811/t20181107_884214.html

魏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5名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35人,其中:高中教师17人,初中教师16人,小学教师2人。(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计划条件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方法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对拟聘用人员公示、选择学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5、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和技能条件;

6、普通话水平必须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1月15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8、已经就业和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要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协议或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港澳台居民应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号和邯人社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执行;

10、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1月15日(报名第一天)。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岗位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魏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为魏县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考生应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魏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为魏县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本学段所有岗位;

3、小学教师岗位:魏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为魏县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是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岗位。

教师资格证书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报名地址: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西侧大厅。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 11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基本程序:

(1)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前,考生需在魏县党政网下载《魏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按照填表规范示例提前填好表项、打印一式两份,并粘贴小2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魏县党政网网址:https://www.wei.gov.cn/;

(3)提交打印好的《魏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父母的户口页、配偶是魏县籍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页(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已经就业和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要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协议或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证件原件带走,留存复印件;

(4)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8张;

(5)其它证明材料;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对拟聘用人员公示、选择学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魏县党政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信息,以及报名条件、考试招聘等工作的环节和时间节点。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对审查合格的,发放招聘《笔试准考证》,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各岗位所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小于2:1,达不到2:1的岗位,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魏县党政网公布,并公布发放笔试准考证地点)。

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魏县教育局0310--5201536

举报监督电话:魏县人社局0310--3536866

详情登录

https://www.wei.gov.cn/newsshow.php?cid=38&id=21985

魏县2018年公开选聘职教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1名职教中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方法

公开选聘采取测评、考察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对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1月15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6、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相关资格证件取得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1月15日(报名第一天);

8、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港澳台居民应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号和邯人社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布选聘方式、时间安排及要求

1、发布公告:在魏县党政网(https://www.we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选聘公告(2018年11月8日-- 11月16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布选聘岗位和专业信息,以及报名条件、考试招聘等工作的环节和时间节点。

2、选聘方式:采取到部分高校、人才招聘会现场宣传,并在魏县进行测评的方式进行选聘。

3、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11月17日

4、报名地点: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西侧大厅。

5、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高校、人才招聘会现场分别组织现场报名,须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魏县2018年公开选聘职教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魏县党政网下载)。应聘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个人近照(2寸、5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6、报名要求:报名者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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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wei.gov.cn/newsshow.php?cid=38&id=21986

2018年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促进涉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基层中小学师资力量,根据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邯人社﹝2016﹞74号)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0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为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1月1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是初中教育的可以报考初中阶段所有学科。

(3)小学教师岗位: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是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学科。

(4)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且考生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是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学科)。

定向招聘岗位要求报考者为“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8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5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四项目人员为2015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7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相关说明

1、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汇总表》《2018年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涉县在编教师不在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范围。

3、依据冀人社规〔201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新聘用到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相应行业或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回避规定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1日,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 sx.hd.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至11月22日下午5:00,每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4、提交材料: 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从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 sx.hd.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本人信息);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已在涉县人社局存放的除外);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6)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7)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

(8)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蓝底照片6张;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报名费用:初审合格后,须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2018年12月4日至12月5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到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7、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学岗位不低于3:1、初中高中岗位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报考岗位的已缴费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岗位报名、核减、取消等情况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 sx.hd.gov.cn/)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50分钟,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类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职业道德、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教育公共基础、教育类常识等内容。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在涉县第一中学进行,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其它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学岗位不高于3:1、初中高中岗位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 sx.hd.gov.cn/)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本环节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不再由考生提交原件。对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 sx.hd.gov.cn/)公布,并于2018年12月 19日至12月20日在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领取《面试准考证》所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1、面试方式。采用说课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6分钟。本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每10人为一组于当天当场统一公布。

2、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考生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sx.hd.gov.cn/)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事项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 sx.hd.gov.cn/)公布。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 sx.h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选择学校

对需要选择学校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对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

(十一)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涉县人社局审核并报涉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受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择学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涉县人社局3893082    涉县教体局3891619

监督电话:涉县纪委监察委389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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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月炜  审核:王达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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