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Right of Way)是中澳公路行駛的一個重要不同,也是澳洲交規重點考察的對象。

一般來說,考過交規筆試的小夥伴,都會對“路權”有比較詳細的理解,比如轉彎讓直行啦,環島讓右側啦等等。

但是,一旦路面情況複雜,或者說存在多個需要等待的情況,大家是否真的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做出正確的處理呢?

近日澳洲警方爲了測試大家對“路權”的熟練度,專門在自己的社交頁面放出了一張圖。

問題來了,正確的通行順序應該是怎麼樣的呢?

不要小看這個問題!在新州交警的社交網站下,90%的網友都答錯了!

儘管大家都知道應該讓E,也就是自行車先過,但接下來的答案真的是五花八門讓人大開眼界~~~

有網友表示,如果允許U TURN的話,正確順序是E, B, D, C, A。

也有網友表示,由於圖上沒有人行橫道,因此正確順序應該似乎E, B, C, A, D。

也就是說,大部分人連誰第二個走都沒弄對~~~

正確答案是: E, D, C, A ,B。被許多網友認爲應該是第二個走的,其實應該是最後一個~~~

新州警方的官方解讀是這樣的:

直行的E毫無疑問應該享有最高的路權(沒有stop或give way 這樣的指示牌),因此第一個通過。

同時,路人D也是直行,但他需要檢查一下是否有其他直行車輛通過(僅限圖上交叉路口的情況),如果有就需要等待。

C停在了有stop標誌的地方,它準備左轉所以必須讓行人和車輛通過,但不需要爲右轉車輛或U-TURN車輛(A和E)讓行。

A停在了有stop標誌的地方,它準備右轉,所以必須讓自行的人或車,還有其他左轉車輛,但右轉車輛和U-TURN車輛不需避讓。

最後是B,它準備U-TURN所以需要讓乾淨。也就是說,U-TURN的車輛路權是最低的。

對於這道題,網友們的評論也是非常爆笑+寫實了~~

“如果是在悉尼的話,騎自行車的肯定想走哪就走哪,

ABC絕比撞到一起,然後D會拍個視頻(發上網)”

“ABC會撞到一起,騎車的幫忙叫警察,然後D在facebook上直播”

“看了評論我知道爲啥車禍這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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