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长期以来,我们关注了很多自媒体或者媒体的文章,也从中学习到了不少的法律知识,但是对于一些自媒体或媒体发布的文章我们还是不能接受的,因为这些媒体发布的文章内容缺少以事实真相为依据和踩在法律和道德底线发布文章。
而近日,我们看到一些自媒体发布的文章称一些P2P平台通过降息或只收本金来回收资金,但是他们完全“忽略”了P2P平台以及其委外催收机构以触犯我国法律和道德底线伤害债务人这样的一种情况。
因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法治国家,说话做事讲究的就是依法办理,而这些P2P网贷平台以及其委外的第三方催收机构所作所为频繁的触犯我国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而这种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我们认为并不是可以通过P2P平台降息或只回收本金就能解决的问题,反而我们觉得这些P2P平台是通过降息或只回收本金的这种方式来逃避法律制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普法志愿者的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一句话,而如果把这句话放到事实面前我们发现,在很多法院起诉的案件或仲裁的案件中并没有达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这种局面,反而我们对于这些案件研究之后发现,通常都是P2P网贷平台胜诉,不管这些P2P网贷平台有没有资质去运营这些业务,都是P2P网贷平台胜诉。
因为我们惊奇的发现,这些P2P网贷平台如果自己没有资质或者存在触犯我国法律条款的话,他们就会通过所谓的“债务转让”来非法交易金融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然后通过所谓的第三方资产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其仲裁或者起诉债务人,以这样的方式来逃避法律的制裁。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些P2P网贷平台想通过降息或回收本金来解决目前存在的困境可行吗?
我们经过分析发现,这样的问题存在于很多P2P网贷平台,而这些平台这样做“忽略”了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那就是P2P网贷平台以及其委外第三方催收机构的非法催收行为侵害债务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他们想通过降息或回收本金解决目前困境,但是仍然是无法解决他们侵害债务人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
我们在一些P2P平台的案件中发现,在法院审核的过程中很多债务人因为自身条件的问题很多是无法到达起诉的法院的,而法院是通过缺席审理的方式来进行审理的,但是这种审理的方式却缺少对于债务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因为这些P2P网贷平台在起诉的过程中绝对是不会提及其委外第三方催收机构利用非法的手段危害到借款人以及其亲属好友的,那么这样一来,这样的案件缺席审判就存在了一种单方面提供证据的隐私,而这些P2P网贷平台就是利用债务人无法到庭的这种特殊原因而进行起诉的。
所以,我们认为,不管怎么样,人民法院在审理P2P网贷案件的过程中应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而债务人遭到P2P网贷平台以及其委外的第三方催收机构的非法侵害也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合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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