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身患重病急需救命钱,执行法官驱车跨越百公里将执行余款送至病床前

这些救命钱,解决了我家的燃眉之急。

——被执行人黄某家属

卖房偿债,余款173万

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黄某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借款购房,并以其名下房产设定抵押。因黄某中断还款,银行向广州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偿还借款本息等。

南山法院经审理,判决黄某应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判决生效后,黄某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黄某无法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拍卖其名下房产,并执行到位400万余元。

执行法官依法清偿抵押债权、一般债权后,还有173万余元需退还黄某。

此时,黄某因刑事犯罪被关押于异地监狱,服刑期间,名下银行卡均失效,无法办理领款手续,黄某表示待其刑期届满后再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身患重病,急需救命钱

4月14日,黄某亲属突然联系执行法官,黄某不久前发现患有肝癌被保外就医,现正在陆丰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因病情严重且经济困难,请求法院尽快为其办理领款手续。

法官指引黄某在当地办理公证领款手续,但黄某身体每况愈下,医院无法出具相关证明,公证处亦无法办理。

防疫期间,外地出差有一定风险,但该案情况特殊,法官还是决定前往陆丰市为黄某现场办理领款手续。

驱车百里,送来执行款

4月16日,法官两人驱车3小时后抵达陆丰市人民医院,并在重症病房内见到了黄某。

法官核对了黄某的身份,为其办理领款手续,并制作执行笔录。执行过程中,黄某母亲、兄弟及四个子女在场见证。

考虑到黄某治疗期间身体虚弱,意识清醒但无法说话,法官在制作执行笔录时在白纸上写着“是”“否”“再说一遍”等字样,方便黄某回答问题、核对笔录。

临别之际,法官鼓励黄某保持乐观心态,安心治疗。黄某虽不能言,但仍向法官拱手作揖,点头致谢。

来源:南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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