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發佈網帖的是廣東廣寧縣人民醫院醫生程某羣的姐姐陳敏菁,她指控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某中隊隊長梁某淦利用職務便利爲肇事逃逸的兒子梁某勇開脫,檢方最終不起訴。當時,廣寧縣公安局向肇事者和傷者出具的鑑定意見告知書上採納了這一鑑定結果,但程某羣拒絕接受。

(原標題:廣寧縣一交警隊長兒子撞人致重傷後逃逸 死者家屬:我們是“被迫諒解”)

近日,一則實名舉報網帖讓一場發生在2019年1月的車禍進入公衆視野。

發佈網帖的是廣東廣寧縣人民醫院醫生程某羣的姐姐陳敏菁,她指控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某中隊隊長梁某淦利用職務便利爲肇事逃逸的兒子梁某勇開脫,檢方最終不起訴。而妹妹發生車禍一年多後已去世。

官方通報:第二天酒精檢測含量爲零

5月10日,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微信公衆號“竹鄉廣寧”發佈情況通報稱,該縣公安交警大隊綜合中隊長兒子梁某勇於2019年1月11日20時許駕車與橫過馬路的行人程某羣發生碰撞後駕車逃逸。警方經連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並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酒精含量爲0mg/100ml。

公安機關認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經鑑定,程某羣爲重傷一級,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審查起訴。廣寧縣檢察院經審查,鑑於梁某勇認罪認罰,有坦白情節,事後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醫療等費用,獲得被害人丈夫諒解並出具諒解書,根據規定作出不起訴決定。2020年5月3日,程某羣因白血病惡化死亡。

不過,該通報並未完全解答陳敏菁的舉報。

5月10日上午,記者從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獲悉,因梁某勇父親爲處理此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交警大隊公職人員,針對質疑,目前當地政府已組織成立由縣紀委、縣司法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調查此事。

被撞後並未查出“白血病”

陳敏菁告訴記者,妹妹程某羣是廣寧縣人民醫院放射科的醫生,平時往返於家和單位之間,未曾想在一次飯後散步時,飛來橫禍。

事故發生後,程某羣先後輾轉於廣寧縣人民醫院、廣東三九腦科醫院、廣東同江醫院、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等多家醫院治療。不幸的是,最終仍於今年5月3日醫治無效離世。

對於程某羣死因,廣寧縣政府辦工作人員及上述官方通報均稱,爲“白血病惡化”。

陳敏菁稱,妹妹出車禍第一次手術後流血較多、血小板降低,疑爲“慢粒白血病”。2019年2月,他們按照醫院要求做了腫瘤篩查,但沒有發現白血病。她提供的由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2019年2月3日出具的循環腫瘤細胞(CTC)檢測結果單顯示,程某羣的血液中未發現異常,無腫瘤細胞進入血液循環。陳敏菁稱,直到今年4月,因爲治療過程中出現了感染,程某羣“不斷髮燒”,到華僑醫院治療,診斷髮現爲急性白血病,而此時程的舊傷也未治癒,直到5月3日去世。

肇事者8個月後才被刑拘

對於肇事者梁某勇事發8個月才被刑拘,陳敏菁也提出質疑。記者獲取的由廣寧縣人民檢察院2019年12月4日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顯示,該年9月22日,梁某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廣寧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取保候審。

前後兩份鑑定報告一輕一重

陳敏菁向記者提供的由廣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委託廣東謹正司法鑑定中心2019年7月31日作出的司法鑑定意見書認定,程某羣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一級”。

當時,廣寧縣公安局向肇事者和傷者出具的鑑定意見告知書上採納了這一鑑定結果,但程某羣拒絕接受。“本人對鑑定有異議,要求重新鑑定。”她在告知書上寫到。

此後,另一家司法鑑定中心給程某羣重新做了傷情鑑定,結果爲“重傷一級”。這一結果後被梁家和程家兩方及警方認可,警方重新開出了鑑定意見通知書。

爲了24萬元醫療費才“被迫”寫下諒解書

2019年9月,程的家屬簽署了諒解書,這也因此成爲此後檢方不予起訴梁某勇的重要依據。

對於簽下諒解書的動機,陳敏菁解釋爲程某羣的丈夫未經妹妹授權,爲了讓梁家繼續墊補24萬元的醫療費,才“被迫”寫下。

劉雨欣 本文來源:華商網 責任編輯:劉雨欣_B1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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