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4月30日,大皖新聞記者採訪獲悉,爲依法規範、切實維護律師行業公平競爭的發展秩序和良好的社會形象,促進全市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合肥市律師協會出臺了《合肥市律師協會惡性低價競爭行爲查處工作規則》(以下簡稱《工作規則》)。

《工作規則》明確"惡性低價競爭行爲"是指無正當理由,以明顯低於成本或者明顯不合理的收費標準爲條件,進行業務承攬、爭攬或者競爭的不正當競爭行爲,並強調會員執業應當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不得以惡性低價競爭行爲開展律師業務。

記者瞭解到,爲確保惡性低價競爭行爲查處工作順利進行,合肥市律協設立惡性低價競爭行爲審查委員會,負責對被調查會員是否構成惡性低價競爭行爲進行評議。審查委成員由市律協全體理事和祕書處祕書長組成。

《工作規則》明確,對涉嫌惡性低價競爭行爲的投訴案件進行立案審查和調查,具體工作由合肥市律協紀律工作委員會負責。紀律工作委員會調查完畢後,應當按照協會會員違規行爲查處程序完成調查報告,並在三十個工作日內組織聽證。經聽證,被認定構成惡性低價競爭行爲的,視情節給予行業處分、處理;被認定不構成惡性低價競爭行爲的,作出投訴不成立或者不構成違規的處理結果。被調查會員對市律協作出的行業處分不服的,可在處分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安徽省律師協會申請複查。

另外,對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惡性低價競爭行爲,合肥市律協紀律工作委員會也可依職權主動立案和調查。同時,對於其他律師協會會員在本市有涉嫌惡性低價競爭行爲的,市律協也將向該會員所屬的律師協會移送線索,並向安徽省律師協會報告。

據瞭解,該《工作規則》系全省律師行業首個針對會員惡性低價競爭行爲專門出臺的制度,對進一步優化律師執業環境、促進法律服務市場公平競爭、推動律師行業健康規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大皖新聞記者 汪豔

編輯 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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