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人和車都在外地,

自己開車既沒有違章,

駕照也從沒外借過,

但駕照上的12分

卻被一次性扣了個精光!

於是,現在不能開車出門了,

否則就是無證駕駛!

最近,湖北棗陽的陳先生就

遭遇了這樣一件蹊蹺事!

駕照的分莫名被扣光了!陳先生是棗陽市新市鎮人,在北京定居經商。

去年10月,陳先生開車時被北京交警攔停後,對方告知他的駕駛證早被一次性扣光了12分,現在等於是無證駕駛。這一下可把陳先生急壞了。

陳先生經過進一步查詢得知,他的車因爲“套牌”,在2015年7月7日被棗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罰,扣12分,罰款5000元。“那段時間我一直在北京,駕駛證也在我身上,怎麼會被棗陽警方處罰呢?”陳先生納悶了,隨後他找到棗陽市交警大隊六中隊。

民警調閱該起案件卷宗,發現裏面只有陳先生的身份證複印件,沒有駕駛證複印件,而上面的簽名也不是他的筆跡。棗陽市交警大隊認定,有人冒用陳先生的名義,扣了他的駕駛證分。交警建議陳先生重新去考科目一,他拒絕了交警的建議。

原來真相竟是.....8月14日上午,楚天都市報記者到棗陽市公安局採訪。該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長陳衛斌確認,這是一起由於經辦民警工作失誤造成的錯案。

陳衛斌介紹,2015年7月3日晚,棗陽司機李某駕駛套牌車被發現,民警依法對其作出扣12分、罰款5000元的處罰

▼圖片可雙擊放大

同年7月7日,李某持陳先生的身份證複印件,在棗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六中隊接受了處罰。按規定,處理這類違章必須由當事人到場,持本人身份證和駕駛證原件辦理,經辦民警工作失誤,直接導致陳先生的冤情。“我們一定堅決糾正。”陳衛斌說。

對經辦民警已作處分那麼爲何拖至今日還未辦好呢?陳衛斌說,因爲恢復駕駛證分的審批權限在襄陽市交警支隊,材料要求比較多。而當年由於沒有配備民警執法記錄儀,並沒有留下視頻資料;同時,當事民警張某是副科級幹部,對他的處分權限在棗陽市紀委,這在客觀上延長了時間。圖片可雙擊放大

陳衛斌介紹,今年7月,經棗陽市紀委批覆,公安局對經辦民警張某作出了記過處分,張某目前已退休。對違法司機李某的處理,該局還在調查中。

目前,棗陽市交警大隊正跟襄陽市交警支隊協調,抓緊補齊材料,儘快撤銷對陳先生的處罰決定。

陳先生的遭遇雖說是由於經辦民警的工作失誤造成,但這件事也提醒我們,對於自己的個人信息一定要妥善地保護起來,以免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另外對於駕照信息,我們也要經常去查詢,一旦發現有異常,我們也可以及時地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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