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條例》獲全票通過!小區亂堆雜物、私自種菜等將處最高一萬元罰款

在濟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多種不文明行爲或將受到處罰。今天下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濟南市文明行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按照立法程序,報經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公佈實施。

據瞭解,這是濟南第一部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地方法規,標誌着我市文明行爲促進工作進入法制化、規範化的新階段。

這部《條例》獲全票通過!小區亂堆雜物、私自種菜等將處最高一萬元罰款

城市文明,需要每一個人參與。在此次立法時,《條例》注重鼓勵市民的文明行爲。其中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持志願服務。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參加志願服務活動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依法給予表彰和獎勵。志願者有困難時可以申請優先獲得志願服務。

此外,《條例》還鼓勵有關單位在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道德模範、見義勇爲人員、優秀志願者等先進人物。

在倡導與鼓勵的同時,《條例》也明確重點治理十三類不文明行爲。其中在住宅小區樓道、綠地等共用部位亂堆雜物,私自種菜勸阻無效,逾期不整改的將處最高一萬元的罰款。

“培養文明行爲習慣重在養成。”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趙傑介紹,此次《條例》在立法過程中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建議,突出倡導鼓勵的內容,結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公民基本道德規範等內容,規定了十項文明倡導行爲。同時對羣衆反映集中、社會關切度較高的不文明行爲採取有效治理手段,爲形成文明建設長效機制提供了法制保障。

《條例》在立法過程得到社會各界普遍關注。市民巡訪團團長辛安就曾參與《條例(草案)》徵求意見座談會,會上他提出了23條建議。“在公共場所亂扔垃圾、隨地吐痰以及亂停亂放等不文明行爲,不僅有礙市容觀瞻,還會影響到社會的文明程度、居住環境、營商環境,損害的是公共利益。”在他看來,“爲促進文明行爲立法太有必要了”。

“進入後創城時代,站在新起點,通過立法將進一步引導和規範文明行爲,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水平,鞏固提升創城成果,提高文明城市創建的法治化水平。”市文明辦副主任曹湧表示,把文明創建的一些成功經驗上升到法律高度予以支持和保障勢在必行,這樣既有利於弘揚和保護市民的文明行爲,也有利於杜絕各種不文明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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