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住院治療期間,醫院及派出所、村委會多次聯繫陳某旺的兒子陳某某、妻子汪某某前來醫院照料,二人均不予理睬。法院審理認爲,陳某某、汪某某對年老、患病且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其行爲已構成遺棄罪。

原標題:老人在醫院孤獨去世,妻兒被判刑

宿松一村民陳某旺在醫院孤獨地度過了9個月後,最終去世。而他的妻子和兒子從他入院到去世,始終未曾承擔扶養義務。2020年5月9日,宿松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以遺棄罪分別判處陳某旺的兒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判處陳某旺的妻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據悉,2019年2月23日,陳某旺在家中飲酒後摔倒,頭面部受傷,後被送至宿松縣中醫院治療。住院治療期間,醫院及派出所、村委會多次聯繫陳某旺的兒子陳某某、妻子汪某某前來醫院照料,二人均不予理睬。9個月後陳某旺在宿松縣中醫院去世。

法院審理認爲,陳某某、汪某某對年老、患病且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其行爲已構成遺棄罪。鑑於二人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且汪某某系自動投案,根據被告二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認罪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安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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