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翠莲当然是歌女。她认识鲁达的时候(这时候还不能称为鲁智深),她正在酒楼卖唱,因为连日收入太少而哭泣。她不是歌女,是什么?
当然,金翠莲从事歌女这个娱乐职业,是最近的事。在此之前,她作过郑屠的小妾。在此之后,她作了赵员外的外室。做外室,并不像今天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下的“二奶”那样可耻,是可以见容于社会,可以以此终老的。但在做郑屠的小妾之前,金翠莲的出身来历,是有点问题的。
初见鲁达的时候,金翠莲自述:“奴家是东京人氏,因同父母来渭州投奔亲眷,不想搬移南京去了”。这是第一个问题。一般而言,应该是偏远地区,到繁华城市去投亲,金家一家三口,却是相反。
“父女二人流落在此生受”,然后被郑屠霸占。既然投亲不着,为什么不回东京去?这是第二个问题。
最奇怪的是重逢。金翠莲受鲁达资助,离开本地,有了路费不回家,却跑到大同五台山附近,远离老家东京。
注意,鲁达本来是“小种经略相公”种师道手下,隶属于西路军,这在历史上是真实的。西路军的主要职责是防备西夏,辖区在西北地区,现在的陕西、甘肃一带。金翠莲从东京(现在河南开封)出发,先到偏僻的西北地区,又到偏僻的山西北部。而她的全部本领,就是唱小曲儿,是需要在大城市、人口密集地区才有市场的。她为什么要走这样一条偏僻之路?
说到这里,答案已经很明显了。金翠莲一家,显然在东京不能安身,有“不可了结之事”(《红楼梦》中,说孙绍祖的话),得罪了权贵之人,甚至干脆就是犯了罪,才被迫逃亡、四处流浪、有家难回的。
至于金翠莲犯了什么事,是无辜被害、受人逼迫,还是作奸犯科、罪有应得,这是另一个问题,不属于《水浒传》的范畴了。
在《水浒传》的情节范畴中,在金翠莲与郑屠的关系中,她是“虚钱实契”的被害者。所以,鲁达救助她,就是扶危济困、劫富济贫,就代表了正义。而打死郑屠的逃亡过程中,反过来得到金翠莲丈夫的帮助,则是善有善报、天道循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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