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外媒5月12日報道,泰國陸運廳發佈公告,就疫情期間無法正常辦理駕照續延作出說明,即到期無法續延的駕照持有者仍可正常使用過期的駕照副本,直到《緊急狀態法》解除恢復復考,或陸運廳發佈的最新更新公告。泰國陸運廳表示,疫情期間到期但無法辦理續延駕駛證持有者仍繼續使用舊的駕駛證,且具有和新副本同樣的法律有效性。

據外媒5月12日報道,泰國陸運廳發佈公告,就疫情期間無法正常辦理駕照續延作出說明,即到期無法續延的駕照持有者仍可正常使用過期的駕照副本,直到《緊急狀態法》解除恢復復考,或陸運廳發佈的最新更新公告。

圖源:泰國中華網

泰國陸運廳表示,疫情期間到期但無法辦理續延駕駛證持有者仍繼續使用舊的駕駛證,且具有和新副本同樣的法律有效性。而更新副本的工作則需要在陸運廳發佈最新復工公告後方可申請辦理,或是泰國政府撤銷《緊急狀態法》。

陸運廳官員補充說,在疫情等待辦理階段,不管是交警執法部門還是意外保險公司方面也都會特事特辦,對逾期駕照進行順延,比如交警將不會對持過期失效駕照車主進行處罰,而意外保險部門也承諾對持有該類駕照的投保人提供等效的意外保險承諾。

據瞭解,泰國政府根據《緊急狀態法令》第9條規定,將泰國緊急狀態執行期限從4月30日延長到5月31日。

編輯:黃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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