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就戴先生的問題諮詢永嘉縣文廣旅體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此前撤銷的600多處不可移動文物均屬於三普登錄點,基本上以民居爲主,還包括一些宗祠。紅星新聞記者從永嘉縣文廣旅體局瞭解到,此前撤銷的600多處不可移動文物均屬於“三普”登錄點(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錄的文物點),不屬於文物保護單位,基本以古代民居爲主,大部分已年久失修。

(原標題:浙江永嘉一年600多處古建築被撤銷身份 官方:多爲民居 年久失修)

近日,一篇題爲《三普登錄點:爲何剝奪我們的文物身份?》的文章在文物保護愛好者圈內引發討論。文章作者稱,根據公開文件顯示,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浙江省永嘉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以下簡稱“永嘉縣文廣旅體局”)先後發佈了5篇撤銷不可移動文物的公示,共撤銷了644處不可移動文物,佔到全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錄總數的三分之一,引發人們對古建築保護的擔憂。

▲永嘉縣文廣旅體局官網 截圖

紅星新聞記者在永嘉縣政府信息公開網上查閱發現,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當地共發佈了6條關於撤銷文物登錄點的公告,涉及點位共計682處。據瞭解,這些撤銷點位都已經全部完成公示,公示期間沒有收到異議。

紅星新聞記者從永嘉縣文廣旅體局瞭解到,此前撤銷的600多處不可移動文物均屬於“三普”登錄點(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錄的文物點),不屬於文物保護單位,基本以古代民居爲主,大部分已年久失修。

而紅星新聞記者發現,更爲現實的問題是,由於居住起來遠遠不如新房舒適,很多民居屋主自身就希望能夠通過撤銷文物點,對舊房進行大規模改造,甚至直接拆除然後進行新房搭建。

網友質疑:爲何600多處古建築被剝奪文物身份

“來晚了。今天聽說縣城旁的一個村子已經拆遷,想起本縣三普圖集記載這個村子有幾棟古民居,有點擔心它們目前的狀況,便前去探訪。結果到了現場,只能見到殘存的院牆和廢墟了。繞着整個拆遷區域轉了一圈,什麼都沒有剩下。這三座古民居已經永遠消失在城市化的浪潮中了。”

這是戴先生在微博中寫下的一段文字,作爲一名古建築愛好者,戴先生每天都會在微博上與網友們分享關於全國各地文物的圖文信息。5月6日這天,戴先生在微博上發佈了永嘉縣西前村古民居拆遷的消息,在與網友就討論中他發現,在過去的一年時間裏,永嘉縣共撤銷了600多處不可移動文物。

這一發現讓戴先生感到不可思議,他詳細查閱相關資料,結合之前的走訪記錄,在網上發佈了一篇題爲《三普登錄點:爲何剝奪我們的文物身份?》的文章,在文物愛好者圈子內引發了討論。

該文章中重點提到,作爲全浙江省登記文物數量最多的一個縣級行政單位,永嘉縣從2012年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結束到2019年公佈撤銷文件,7年的時間裏撤銷了超過全縣總數五分之一的不可移動文物。“如果考慮被撤銷的文物絕大部分都是在古建築分類,那麼我們就會得到一個更加觸目驚心的數字:全縣2501處登記爲不可移動文物的古建築中,有640處左右被撤銷文物身份,超過總數的四分之一。被撤銷不可移動文物的數量,可能比很多縣市的不可移動文物總數還要多。”

爲什麼同樣的一棟古民居,在2012年普查時能被賦予文物的身份,2019年又被“摘牌”了呢?“溫州市文物專家組和永嘉縣文物審查委員會”是否真的如公告所說做了仔細的調查和評審?這些問題讓文物愛好者戴先生感到不安與困惑。

“我看官方的文件,應該是從2018年底開始撤銷,之前沒怎麼撤過。從分佈上看,涵蓋的村落很廣,大部分鄉鎮都涉及,有些鄉鎮是幾棟甚至十來棟一起撤銷。2017年,國家文物局出了一個文件,裏面提到對於那些損毀殆盡沒有修復可能的文物,允許地方撤銷它的文物保護點。“我在網上看到的撤銷文物點的行爲基本上發生在國家文件公佈以後。我想撤銷文物的行爲可能是以這個文件爲理由。”戴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2017年,國家文物局印發《關於加強尚未覈定公佈爲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因自然災害、城鄉建設等原因造成尚未覈定公佈爲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本體不存或損毀殆盡無法修復、經文物審查委員會覈查確已不具有文物價值的,可提出擬撤銷登記文物意見,由登記公佈該文物的文物行政部門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可予以撤銷並向社會公佈,同時報上級文物行政部門備案。撤銷登記應當記入文物資料檔案。


▲水碓灣方存雪民居 受訪者供圖

但戴先生不久前實地探訪過的幾處保存較爲完善的古建築也被納入到撤銷名單中。“拿水碓灣方存雪宅舉例,我在今年4月25日探訪時,該民居的維護狀態仍然相當良好,院牆、門臺、正廳、兩側廂房均無明顯拆除、改建痕跡,僅更換了部分窗戶。尤其是八字牆的磚雕和院內的木雕欄杆,無論是精美程度還是保存的完好度都爲縣內罕見。和三普圖冊上幾年前普查時的照片相比,這棟民居在面貌上基本沒有發生什麼變化。”

戴先生還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這個文件裏明確提到,在建築損毀殆盡沒有辦法修復的情況下才能撤掉,但是我發現,在永嘉縣存在明明建築還好好的,裏面人也還住着,不管是正廳、廂房都保護很好的情況下,仍然撤銷了文物身份,這是不符合文件精神的。”

當地政府:程序合法合規 多數已不具備文物價值

5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就戴先生的問題諮詢永嘉縣文廣旅體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此前撤銷的600多處不可移動文物均屬於三普登錄點,基本上以民居爲主,還包括一些宗祠。從具體情況來看,大部分都是文物年代較近,建築本體已經損壞,還有一小部分是因爲在普查的時候發現沒有特別大的保護價值。

據當地媒體報道,2018年4月,永嘉縣文廣新局組織縣文物館對全縣3021處登錄點三普登錄點開展全面複查和掛牌工作。複查結束後,對個別因自然災害、城鄉建設等原因造成消失、損毀殆盡無法修復,且已不具備文物價值的不可移動文物,將通過上報永嘉縣文物審查委員會覈查、專家審查、社會公示等程序予以撤銷,並向社會公佈。

永嘉縣文廣旅體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作爲溫州市下轄的一個縣,考慮到資金和人力都有限的情況下,需要對一些文物進行篩選,比如那些沒有保護價值,或者是因爲城鄉建設中出現了文物本體損壞的建築。“我們根據國家文件精神,告知下面的鄉鎮,進行一個彙總,然後報到局裏,局裏發函到溫州市,溫州市會組織專家到進行實地的核查,專家給出意見後,我們再上報文物審查委員會。”

▲水碓灣方存雪民居廂房及門臺 受訪者供圖

我國從2007年4月開始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止於2011年12月,歷時近五年。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公開資料顯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共登記不可移動文物766722處,包括新發現不可移動文物536001處、複查不可移動文物230721處。其中,浙江省調查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數量最多,爲7.3萬多處;永嘉縣共登錄不可移動文物3021處,不可移動文物登錄數量位居全省第二,佔溫州市總量的三分之一。

永嘉縣文廣旅體局工作人員稱,“我們縣的三普登錄點是比較多的,相較於其他縣市,文物保護壓力比較大。主要是我們的基數大,其它地方也有撤銷三普登錄點的情況。像我們之前三普登錄點登記錄入了3000多處,其他地方可能只有幾十處,登記的比例比較大,所以撤銷的比例也大。”

▲水碓灣方存雪民居 受訪者供圖

上述工作人員還表示,“當時工作人員覺得這只是登錄情況,並不是定性,結果彙總後國家對名單進行了一個鎖定,就不能改了。”2007年到2012年普查登錄就花了5年的時間,到現在已經過去13年了,有很多都因爲城鄉建設或者自然災害的原因損壞了。

有學者也指出,在不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中,全國大部分區縣均沒有組織專家認定環節,而是直接把普查員的登記信息當作不可移動文物層層上報了,上報的這些“三普點”到底算不算文物,連基層自己也搞不清楚。同時,由於對文物統計方法及計量標準規定不明確,省與省之間統計數量相差很大。

村民訴求:古建築年久失修 拆除後能建新房

實際上,除了需要考慮文物客觀的保護價值外,文物所有人主觀的意願也是撤銷與否的一個關鍵因素,很多文物所有人想要撤銷的意願也很強烈。在永嘉縣,很多村民甚至通過信訪件和上訪的形式申請撤銷文物登記。永嘉縣文廣旅體局工作人員向紅星新聞記者稱,“鄉鎮發函之前是要村民寫一個申請撤銷的報告,說明這個文物的保護價值沒有了,或者是主體已經損壞了,進行一個彙總,然後報到我們縣裏,我們再報市裏。”

據上述工作人員介紹,由於三普登錄點只是作爲一個登記名單,並沒有定級,相關的保護和修繕工作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缺乏一定的扶持資金。“有些村民問能不能政府出錢修繕,但我們這邊的修繕資金主要還是針對縣級以上的文物保護單位,像文保點的話基本上是沒有的。他們上述訴求得不到滿足,那我們只能儘量滿足他們(撤銷)意願。”

現實問題是,由於古民居年久失修,居住起來遠遠不如新房舒適。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改善,很多人希望能夠通過撤銷文物點,對舊房進行大規模改造,甚至拆除搭建新房。

▲水碓灣方存雪民居 受訪者供圖

文物愛好者戴先生在走訪中也有遇到過古民居屋主向他反映,自己家房子太破,有些村民覺得別人家都建了三五層的水泥洋房,自己家還是老房子,感覺面子上過不去。

還有一些是家庭方面的原因。永嘉縣文廣旅體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之前村裏有老人稱自己孩子年紀大了,到現在還沒有結婚,覺得蓋一棟新房會改善家裏的條件,像這樣的訴求有很多。

永嘉縣文廣旅體局工作人員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我們天天都會收到信件,有許多古民居屋主反映他們非常強烈地想要撤銷,這也是我們的一個壓力。畢竟,它(撤銷)首先是一個自發的行爲,文物本體確實受到了損壞,也是符合國家文件精神,所以我們這邊在綜合考量之下,對它做出一個撤銷登記的公告。”

至於戴先生提到保存較好的水碓灣方存雪宅撤銷等問題,永嘉縣文廣旅體局另一位相關工作人員則稱,文物登錄點並不是文物保護單位,有些民居從外觀上看保存較好,但內部已經坍塌受損嚴重。還有一些民居已經成爲危房,質檢部門進行過登記。

未定級文物的尷尬:撤銷前能公示已算不錯

早在幾年前,就有業內人士撰文反映三普登錄點得不到依法有效保護、消失過多過快的問題。

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提到,要加強歷史文化遺存、景觀風貌保護,嚴格管控新建建築,不拆除歷史建築、不拆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但在實際操作中,仍然面臨重重困難。

一名從事考古專業的文物愛好者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他認爲問題在於未定級文物該如保護,法律上還是沒有太明確的界定。據他了解,在一些省份,未定級文物甚至是縣市級文物,基本上沒有經過撤銷公示,拆了就拆了。“像這種拆之前還給撤銷公示的,已經算是做的不錯了。”

“有心無力的。”該文物愛好者說,網上有些人認爲,爲改善居民的生活水平,拆古建築具有合理性,他並不這樣認爲。“這些年定級的文物被拆的也有,更不要說這些沒有定級的。在我看來,政府應該同時做好文物保護和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兩項工作。”

5月4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始建於康熙年間的古建築司馬第大屋,被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火吞噬,最終只殘留下三分之二的遺蹟。有評論稱,這次的大火,再次燒出了古民居保護的尷尬。除了本身價值不高、已成危房的古民居,還存在產權複雜、維護成本高等諸多問題。

此前也有媒體報道稱,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遊離”在各級文保單位(點)之外,他們沒有法定身份,卻是我國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因爲缺少保護依據,在城市化進程中大量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受到損害或消失。

某高校的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像三普登記點這樣的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在法律上講並不屬於文物,某種程度上可以看做是“預備文物”,但也是不能被隨意拆除、破壞和買賣的。在實際工作中,由於城市化進程、產權複雜和經濟能力有限等問題,往往面臨很多尷尬,很難評判誰對誰錯。“網上的呼籲引起了大家重視是好事,反過來講,有些事情要具體分析。如果確實沒有能力保護,是否能引入一些社會資金,國家能否出臺一些具體政策,從而可以給留給後代更多更好的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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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ease 本文來源:紅星新聞 作者:藍婧 任江波 責任編輯:韓佳鵬_NN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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