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件由黃驊法院南大港法庭承辦,執行幹警收到案件後,經對案情梳理瞭解,第一時間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狀況進行查詢,僅發現被執行人王某名下有少量銀行存款,當即採取了凍結措施,但這些錢遠不夠還款的數額。執行幹警調查走訪後瞭解到,作爲擔保人的王某與趙某系朋友關係,家境並不富裕,僅有的存款被凍結後對其生活影響較大,而趙某卻一直以種種理由“打太極”敷衍搪塞,故意拖延履行義務,對朋友王某的狀況也是置若罔聞,毫無擔憂愧疚之意。

“好的朋友是人生中難得的財富,王某看你當時困難才替你做擔保人,你不應該替對方考慮下嗎?”執行幹警耐心地勸說着被執行人趙某,敦促他積極履行法定義務。

2019年8月,某銀行支行訴趙某、王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黃驊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調解書確定趙某於2019年12月底前一次性還清借款7萬元及利息,王某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之後趙某、王某並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2020年4月14日,銀行支行依據生效的法律文書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由黃驊法院南大港法庭承辦,執行幹警收到案件後,經對案情梳理瞭解,第一時間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狀況進行查詢,僅發現被執行人王某名下有少量銀行存款,當即採取了凍結措施,但這些錢遠不夠還款的數額。

執行幹警調查走訪後瞭解到,作爲擔保人的王某與趙某系朋友關係,家境並不富裕,僅有的存款被凍結後對其生活影響較大,而趙某卻一直以種種理由“打太極”敷衍搪塞,故意拖延履行義務,對朋友王某的狀況也是置若罔聞,毫無擔憂愧疚之意。急當事人所急,同時考慮到王某的實際困難,執行幹警決定在前期溝通基礎上,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面對面溝通協調,督促趙某主動履行義務。

4月27日,做好防疫措施後,銀行的委託代理人周某和被執行人趙某、王某來到南大港法庭。在執行幹警耐心釋法和真誠勸說下,趙某終於認識到逃避履行法律責任的後果,也意識到連累傷害朋友的錯誤,主動向申請人請求和解。最終,雙方當事人相互諒解,就債務履行達成和解協議,申請人同意被執行人趙某分期償付借款本息,並同意解除王某被凍結的賬戶。

案件和解執行,既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又充分考慮了被執行人王某的生活困難,維護了兩位被執行人間的友情,將文明善意人性執行的理念融入了執行實踐。

來源:黃驊法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