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陈先生说:“万象金莎公司把一层的商铺合同都转交给了金泽物业,只剩下两家没有签。陈先生告诉记者,去年3月底,他与搭档范先生在新会会城金沙广场,与新会区万象金莎商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租了一间50多平方米的商铺开便利店,合同期4年。

在新会区会城街道开商铺的陈先生今天(14日)向记者报料,称这几天他的商铺被物业公司断水断电,生意都做不成了。

陈先生告诉记者,去年3月底,他与搭档范先生在新会会城金沙广场,与新会区万象金莎商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租了一间50多平方米的商铺开便利店,合同期4年。去年底,万象金莎公司因故撤场,之后由江门市金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手经营,因发展需要重新招商。物业公司认为陈先生此前与万象金莎商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要求陈先生限期搬离至广场另一个商铺继续经营,但陈先生与范先生不能接受。

陈先生说:“万象金莎公司把一层的商铺合同都转交给了金泽物业,只剩下两家没有签。我们跟物业已经签好了合同,但合同没有给我们,他们说盖章一直没落实。押金单已经收了,我们1-3月份的水电费都交给了物业。”

本月11日,物业公司对该商铺实施了停水、停电措施。

范先生说:“冰柜里的饮料、牛奶已经变质,我希望物业公司恢复通水通电,合同重新签订。”

随后,记者到金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一名自称李经理的工作人员作了解释。“以前是万象金莎租给他的,原本就规定万象金莎不能做‘二房东’,租给他已经违约了。后来我们整体规划,叫他搬迁至旁边商铺,帮他装修,他们不同意,要赔偿。第一次要赔30万元;第二次赔35万元;第三次谈,说还有4年租期,要算一下;第四次谈要免4年租,后来我们说要签合同,他们又不签。不签就发函要求他们撤场,他们又不撤场,不撤场就停水电,现在等公司决定怎么处理。”

(江门台记者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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