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合伙制是企业在有一定预期收益、有稳定基础的前提下,将有共同事业和目标的理想合伙人聚集在一起的一种公司经营模式。在天涯论坛上,曾经看到过这么一个问题,问题的标题是:合伙人走了,剩下我一个人经营公司,但对方要求照发工资和分红。

如果合伙人没有参与公司经营的意识,只是到时候等着分红,很可能会让其他合伙人产生一种他在“坐享其成”的感觉。

这不仅背离了合伙制的模式和发展轨道,而且也会给公司内部带来不好的影响,给公司领导层和管理者造成一种消极的心态。

因此,企业在走合伙制路线时,要避免“合伙人就是多发钱”的认知误区,要给合伙人参与企业经营的权力。

比如企业要定期召开合伙人会议,通过这种方式来让合伙人真正参与到企业的经营中,与企业共进退。

避免走入“唯人力资本论”的误区

不同的企业由于属性不同,竞争环境也有差别。在合伙制的模式中,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就会出现区别分配。

比如在以创意、知识为主的轻资产型企业中,人力资本相对物质资本来说就更重要。

但对于那些依赖物质资本的重资本型企业来说,物质资本就比较重要。

所以,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差异化的设计,避免走入“唯人力资本论”误区。

避免捆绑合伙人,要尊重合伙人的意愿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合伙制是企业在有一定预期收益、有稳定基础的前提下,将有共同事业和目标的理想合伙人聚集在一起的一种公司经营模式。

所以,合伙制必须在合伙人自愿的前提下实行。所有合伙人都必须主动出资,共同经营公司,并且与公司共进退、共担风险。

公司绝对不能只是在公司发生意外或者陷入困境时,以合伙制为名,强制内部员工、核心人员出资入股,以此来捆绑人才、转嫁风险。

虽然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是却违背了合伙人自愿的原则。

捆绑人才很可能让企业陷入人心涣散、人员流失的困境,最终导致企业破产。

有一家企业为了快速笼络资金,要求各部门主管必须购买公司的股份,成为企业的合伙人。

这种强制的方式虽然让企业在短时间内快速得到了一大笔融资,但是却违背了合伙人自由的意愿,导致公司上下怨声载道。

不到一年时间,这家公司便出现了人员大量流失的情况,很多合伙人也纷纷退伙,引起不少纠纷。

不但公司资本严重缺失,人员也大量流失,市场竞争力急剧下降,最终导致公司岌岌可危。

因此,企业在引入合伙制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合理规划。

无论何时,都不能强制合伙人入伙,也不能捆绑合伙人,要秉承尊重合伙人意愿的原则。

家庭是一个组织,公司是一个组织,组织都会面临退出机制。

创业也是如此。合伙创业,就跟婚姻一样,一开始都是抱着白头偕老的目标去的,可是走着走着彼此分崩离析,导致夫妻分离、兄弟反目的案例比比皆是。

在天涯论坛上,曾经看到过这么一个问题,问题的标题是:合伙人走了,剩下我一个人经营公司,但对方要求照发工资和分红?

故事是这样的:

前几年,申请了小公司下来,因资金不够,找到合伙人,他40%的股份。公司建立前后。

是我投标中的项目。他投了6万,占股份40%。在小城里开了私人公司。现在公司不是很景气。在不亏本的边缘经营着。

现在,只有我和家人,还有几个员工一起轮流上班。但是合伙人却不来公司帮忙,也不来上班。却要求照样和我们一样拿工资。

幸好有家人在帮忙着,不然就倒闭了。合伙人不帮忙经营公司,却还是要求每月要3600工资,同时,还要拿不少于6万的年底分红,我很愤怒,但也很无奈。

和合伙人签了10年的合同,还有几年才到期。遇到这样的情况,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两个问题:

其一,没有规划好合伙人之间的规章制度

所以,创业者们在合伙创业的时候,一定要擦亮你的双眼,选择一个志同道合的合伙人!

而且,在与合伙人签订合约的同时,一定要规划好一个透明的合伙制机制,它可是伴随你利益的一道护身符!

这道护身符如何去规划好?之前曾发表过类似的文章:《透明监督机制是合伙制的护身符》

其二,合伙人分红与工资的关系没搞好

其实这个问题,也是基于在第一个问题基础上的,通常情况下,两个人进行创业的时候,都会与对方合伙人签订一份合约,也就是声明怎么样分配自己的金钱。显然,这则故事的主人翁并没有规划好。

我们可以以工资的形式发话,就是说每个月换多少钱,因为创业的时候资金非常紧张,有的时候可能月工资都发不出来,所以说要先约定好。

我们可以以工资的形式发话,就是说每个月换多少钱,因为创业的时候资金非常紧张,有的时候可能月工资都发不出来,所以说要先约定好。

或者也可以和对方约定,也就是说合伙人事先约定好,把所得的工资在进行投入到公司里面去,也就是说没有拿工资,但是钱都是在公司的财务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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