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平陽2個“賭王”被抓!

來源:溫州新聞客戶端

溫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尖

通訊員 慕煊

爲了贏點錢,兩男子買來特製撲克牌和配套隱形眼鏡,化身“賭王”出老千。近日,平陽法院審理了這起詐騙罪案。

圖文無關

詹某和徐某在一家食品經營部上班,下班後,二人經常會和經營部裏的同事一起打牌,玩法包括“炸金花”“牛牛”等,但他倆總是輸錢。徐某聽人說,有一種撲克牌戴上配套的隱形眼鏡後,可以看見每張牌的大小和花色,便向詹某提議買幾副來。

之後,二人在一個流動攤販處買到了“作弊”道具。有了特製撲克牌,他們迫不及待地邀請同事們來家裏打牌。因爲詹某不習慣戴隱形眼鏡,便由徐某戴上,在看清其他人的花色和大小後提示詹某。爲了防止贏得太多,兩人還會故意輸個幾局。

就這樣玩了十幾天,二人共計贏得2.25萬元。正當兩人贏得過癮時,同事們卻開始覺得不對勁。一次牌局結束後,一名同事偷偷拿走四張牌回去檢驗,果然發現幾張牌在藍光下會顯現出花色和大小。於是,幾名同事一起向詹某和徐某討要被騙的錢。協商時,同事汪某認爲自己應該拿回1萬元,但詹某隻願拿出2500元,雙方因此起了爭執。詹某一氣之下報了警,這可謂自投羅網。案發後,二人的親屬代爲賠償各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詹某、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結夥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鑑於詹某、徐某犯罪後能自首,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及取得諒解,認罪認罰,有悔罪表現,依法和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據此,法院判處被告人詹某、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各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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