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四輪拖拉機是廣泛應用的農用機械,主要用途是進行田間作業。但在公路上行駛,駕駛人就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酒後駕駛農用機械上路行駛同樣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吉林省雙遼市王奔鎮一農民因醉酒駕駛四輪拖拉機被警方查獲。

4月16日,雙遼交警大隊王奔中隊民警在王奔鎮東崗村附近公路上巡邏時,發現一輛四輪拖拉機迎面駛來,車輛一路蛇形駛來,司機在車上也左搖右晃,形態十分滑稽。交警立即攔停車輛進行檢查。當車輛停下來,民警用酒精快速排查儀進行排查,當酒精排查儀剛伸到駕駛人面前,立即就報警了。民警隨即把該男子帶到交警中隊用呼吸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該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竟然達到208.4毫克,遠遠超過了醉酒標準。當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告知醉酒駕駛拖拉機危害後果時,駕駛人竟然大聲說:“沒事,我經常喝這些開車!”

民警立即將該駕駛人帶到醫院進行抽血化驗。經化驗檢測,該駕駛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27.3毫克,涉嫌醉酒駕駛。

經查,該駕駛人名叫劉某某,住雙遼市王奔鎮東崗村。4月16日中午在朋友家喝酒後,駕駛拖拉機返回家中時被交警查獲。目前,駕駛人劉某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被雙遼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

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二三里編輯 李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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