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公司在流媒體時代的泛娛樂進化

說起少城時代,也許有些人會陌生,但提起王錚亮、梁博、張碧晨、陶晶瑩、陳雪凝、王以太、派克特、謝帝這些名字,以及《日落大道》《時間都去哪兒了》《所見之日乃終止之時》等經典歌曲,就會對這家公司的價值和業務有個大概瞭解。

作爲成立於數字音樂時代的後起之秀,少城時代呈現出與傳統唱片公司不同的特質。

在傳統音樂產業鏈中,擔任“造星工廠”職責的唱片公司業務大體分爲上游、中游、下游三個部分:上游負責歌手的企劃包裝和音樂內容的創作製作;中游則主要是藉助電臺、電視節目、榜單等媒介渠道,向市場輸送作品,打造爆款;下游是消費環節,以銷售實體唱片爲主,以及藝人IP衍生價值的開發,包括商演、代言、周邊售賣等。

但隨着數字音樂時代的來臨,創作端、傳播端和消費端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唱片公司無法靠實體唱片收入回收成本,而音樂工業力的下沉也使得音樂人的走紅、推廣從唱片公司轉移到音樂平臺、直播平臺、短視頻等新興媒介上。

另一方面則是業務上的拓展,唱片公司越來越不侷限於"唱片",而是以藝人和內容優勢向泛娛樂領域佈局。以少城時代爲例,其業務範疇從最初的音樂製作、藝人經紀到如今覆蓋影視音樂OST、大型演出、影視IP開發及製作、偶像經濟、潮流文化等多個領域,目前旗下擁有影視音樂OST廠牌"燃音樂"、EDM電音廠牌"AFTER DAY" 、練習生廠牌"貓魚娛樂" 、說唱廠牌"第四音樂"、街頭文化娛樂IP"造勢"和國際現場娛樂IP"嘻哈公社"等衆多廠牌及IP。

換句話說,與"前浪"唱片公司相比,"後浪"唱片公司更加不拘一格,也更爲多元。音樂仍然是它們發力產業的核心,但更強調與泛娛樂領域的跨界連接,在流媒體浪潮中找到了新的業務支點,並持續進化。

音樂平臺如何助力"後浪"唱片公司乘風"破浪"?

之前我曾經提過,從傳統唱片業過渡到互聯網音樂時代,我們經歷的不只是音樂消費革命,更是一場音樂傳播革命。在內容大爆炸的時代,面對數以千萬的曲庫資源和龐大的藝人名單,人們缺的早已不是好音樂,而是如何更快速地找到優質的音樂和音樂人。而在內容找人的時代,"推歌推人"對唱片公司來說始終是待解的難點。

當下受衆接觸音樂的渠道,大致可以分爲音樂平臺、音樂綜藝、影視劇、短視頻、直播等幾個類別。其中,音樂平臺具備用戶廣、常態化、可持續等優勢,無論新歌還是老歌,只要作品具備打動人心的點,通過音樂平臺發佈,都具備出圈的可能性。而唱片公司與音樂平臺的深度合作,無疑就有着這方面的考慮。

而少城時代與網易雲音樂的聯姻,則可以最大程度解決這些問題。

據Questmoblie《Z世代洞察報告》和Mob研究院《Z世代大學生圖鑑》發佈的數據顯示,網易雲音樂以最高活躍用戶佔比和高TGI成爲95後年輕人最受歡迎的音樂APP。在網易雲音樂2019年的新增用戶中,有85%都是95後年輕人羣,而Z世代人羣作爲平臺聽歌的活躍主力,他們對不同音樂流派具備更高的接受度,這對於佈局流行、偶像、說唱、電音、影視OST等多個領域的少城時代來說,在用戶結構和屬性上來說都十分契合。

少城時代高級副總裁Terry就在合作中表示,"隨着大衆審美不斷提升,音樂市場多樣化和細分領域專業化趨勢愈發明顯,流行音樂的定製服務和唱片、歌單收聽習慣層層迭代,音樂作品更需要網易雲音樂這樣專業細緻的分發平臺來進行全方位的宣發推薦。同時,發行後的大數據反饋可以更加垂直地指導我們創作出更多符合市場及大衆喜愛的音樂作品。"

換句話說,內容方與平臺方其實並不是競爭關係,而像是"水"和"魚"的共生共榮,誰也離不開誰。在時代的浪潮裏,"後浪"唱片公司要想乘風破浪,借勢平臺之力去實現內容和藝人增值,無疑是筆"1+1>2"的雙贏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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