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举行发布会,公布了2019年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国际注册数据。

在最引人瞩目的PCT国际专利申请方面,中国以5.899万件首次超过美国(5.784万件),跃居世界第一,这也打破了自PCT制度自1978年建立以来,美国连续40年保持的PCT年度申请量第一的记录。

毫无疑问,这是令人鼓舞的数据!见证了中国知识产权三十多年来的巨大成就。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除了数量到达了新高度,中国在PCT国际专利申请的质量、策略和规则制定上还有很多待提升的空间。

知识产权做为一项“舶来品”,中国做为一名“学生”,还没有全方位超越拥有百余年知识产权经验的西方“老师”的能力。中国的知识产权国际化之路,还需要假以时日,才能形成真正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认同感。

尤其是在当前中美贸易战、科技战愈演愈烈的大环境下,知识产权是中美谈判的重头戏。中国PCT专利的定位和下一步发展至关重要,即要鼓励创新的全球化布局,又要防止PCT专利数量的泡沫化,以及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而保证中国经济的平稳转型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这是政府、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都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因此,建议在以下五方面要对PCT专利保持冷静思考:

第一,理性看待PCT数量,不能直接等同于创新能力,国人对PCT还存在概念误区

目前,国内对PCT普遍还存在概念上的误区。例如一些媒体、科研工作者将其笼统的引申为一个企业或是一个国家的整体创新能力排名;或是认为是在国外申请的唯一指标特征(其实除了在PCT制度建立之前,巴黎公约途径一直是本国以外申请专利的途径,目前两种途径并存);甚至有人直接将PCT专利误认为是授权专利等等。

不仅是社会公众有误区,甚至一些企业申请PCT后依然有很多问题不清楚。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4.26活动”发布的《关于PCT制度在中国实施状况的调查报告(2018)》(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PCT报告”)显示,“超过一半的企业表示不熟悉相关国家的PCT法律制度和程序规则,这已经成为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业务障碍”。

因此,我们在看到中国PCT专利数量上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不应忽视的是我国公众、企业在PCT基础知识和PCT专利布局策略上还存在短板。

实际上,PCT国际专利申请只是一种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途径,数量的多少只代表申请人对本国以外的海外市场的重视程度,不能简单的代表企业甚至国家的创新能力。

在创新能力方面,另一份同样出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2019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排名从2018年的17位上升到14位。而在顶级梯队中,瑞士、瑞典和美国依然占据前三位,荷兰、德国、新加坡和以色列等创新型国家位列前十。

由此可见,虽然我国2013年-2019年PCT申请一直保持保持近两位数的增长,直到跃升世界首位,但是PCT数量,并不能简单等同于一国的创新能力。中国的创新能力其实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为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中国已经走完了专利数量的原始积累阶段,无论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还是PCT国际专利,都已经是世界第一,但是我们由“量”到“质”的转变,才刚刚开始,我们的创新、创造能力也在稳步的提升中。

认清差距,找准方向,螺旋上升,才是我们进一步提升综合创新能力的关键。

第二、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取决于企业IP战略,勿将PCT当作唯一出海战船

PCT制度的建立,为申请人提供了一种更便捷地开展海外布局的途径。在此之前,申请人只能通过巴黎公约的方式向本国以外进行申请。但是PCT制度的建立并不意味着彻底取代巴黎公约途径,实际上,两种方式一直并存,各有优缺点。

据国知局PCT报告显示,中国申请人利用PCT途径提出的申请所占比例由2012年的42.9%上升至2015年的57.9%,与2015年全球57.6%的平均水平基本持平,PCT途径成为中国申请人向海外申请专利的主要渠道。

一般来说,申请人会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布局国家多少、专利公开时限、专利布局策略等因素综合考虑。

例如,PCT途径的优势包括,只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无需为进入的各个国家分别准备翻译文本和文件,同时PCT途径最长可以有30个月的时间选择进入国家阶段,对还需要充足时间准备,技术选型不确定性高,专利文本需要时间完善,随时观察市场动态,再确定进入的国家或地区,从而节省资金的申请人是有利的。

而巴黎公约途径则对目标国家明确,需要尽快获得专利授权的申请人有利。

目前,大部分地方政府在海外专利资助政策上,将PCT国际阶段单独进行资助,而且在宣传上也多以PCT为海外专利的推广口径,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社会上对海外专利申请PCT的“默认模式”,这在我国还处于PCT数量追赶期时显然是有利的。但是,当中国已经登顶PCT世界首位后,则应重新思考PCT的鼓励方式,引导从“数量”向“质量”和“布局”的转型,而这些又与申请人的IP策略息息相关。

一般来说,申请人选择PCT途径多是出于时间和费用方面的考虑:

一是行业特征明显,需要较长的公开周期,专利储备量较大

如果仔细观察历年PCT申请量榜单,以华为、爱立信、高通、中兴等通信行业为主业的申请人是榜单前列的常客。

这是因为通信行业具有互联互通特性,高度依赖行业标准,而标准制定又是一个漫长而且不确定的过程,客观上参与企业倾向于利用PCT途径从而获得更长的时间来进行专利布局策略的选择。

同时,这些通信企业的专利存量往往都很大,通过PCT途径也是一种更为经济的方式。

二是行业垄断性强,运用专利维护商业地位的企业

具有行业垄断性的企业以及也更为倾向于PCT途径,例如英特尔、微软、谷歌等在芯片和操作系统方面拥有垄断地位,也会选择时间周期更长的PCT途径,而不是急于获得专利授权。另外像微软等公司的一些PCT专利还会选择本国以外的受理局,如韩国专利局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这也是企业IP战略的一部分。

三是知识产权意识强,专利存量大,资金支出多的企业

日本、韩国都曾从国家层面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因此日本大型公司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占据PCT榜单的前列,三星、LG两大公司也代表韩国长期占据PCT榜单,这些企业的特点都是专利数量多,重视海外布局,尤其是在美、欧、中进行专利部署,因此PCT途径符合其IP整体战略,尤其是从成本上看能够节约很大的支出。

虽然青睐PCT途径的企业占大多数,但也并非所有IP优势企业都会完全选择PCT途径,一些国外企业会根据整体专利策略综合运用PCT和巴黎公约。

例如,在欧洲专利局刚刚公布的2019年欧洲专利申请量排名中,第四名United Technologies(美国联合公司),在近几年PCT排行榜的前列中都没有出现,显示出该美国公司并非是PCT的“粉丝”。类似的现象,也出现在其他一些世界型大企业中,尤其是一些日本公司,会综合运用PCT和巴黎公约两个途径。

▲ 来源:欧洲专利局报告

因此下一阶段我国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思考海外申请“PCT鼓励政策”和企业自身“海外专利战略”的衔接,在推动PCT专利质量上台阶的同时形成更加完善的海外专利布局策略。

第三、中国PCT进入国家阶段的平均数量偏低,PCT途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中国PCT数量创新高的背后,则是PCT制度运用效率和质量上与发达国家相比相比还有差距。

国家知识产权局PCT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平均每件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国家数目为1.1个,低于美国(3.1个)、日本(2.8个)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进入国家阶段的平均数量在1附近,意味着一些PCT申请只停留在国际初步申请阶段,并没有进入任何国家,另外一些即使进入了国家阶段,可能也只在1-2个国家或地区进入国家阶段,PCT途径的优势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 《关于PCT制度在中国实施状况的调查报告(2018)》

报告进一步给出了三方面原因:“一是一些申请人利用PCT制度的认识有待提高。部分申请人提交PCT申请的目的仅停留在企业宣传、产品推广、获得政策支持层面,缺乏进入国家阶段获权程序的动力。二是PCT外国国家阶段费用较高。中小型创新主体对于国家阶段的费用更为敏感,进入发达国家的国家阶段支出成为其PCT申请能否进入国家阶段的主要考虑因素。三是创新主体海外专利布局的能力有待提高。”

问题一,应当是当前PCT面临的主要问题。现阶段,很多申请人申请了PCT,主要目的只是满足宣传、评审、获得补贴,而对PCT进入国家阶段并不感兴趣,这种情况实际上是没有获得任何专利权的。

问题二,目前已经获得较大改善,如不少地方政府陆续提高了PCT申请的资助上限,因费用高昂而止步申请PCT的情况已经有所缓解。

最棘手的则是问题三,当前我国申请人的海外布局的能力还普遍不高,这与申请人的知识产权战略不完善,缺乏海外经验有关,这一点很难在短时间获得“质”的提升。

第四、中国PCT的来源呈现区域“头部聚集”,在“卡脖子”的关键领域与美国差距还较为明显

从中国PCT申请的来源看,国家知识产权局PCT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PCT申请仍集中在广东、北京、江苏等地区,三地申请量合计高达76.9%。这也凸显了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和创新三个发展极的重要支撑作用,PCT申请的“头部聚集”效应明显。

▲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 《关于PCT制度在中国实施状况的调查报告(2018)》

2019年的数据显示,在总计5.899万件PCT申请中,仅深圳的PCT申请量就有1.75万件,占全国30%,占广东70%。而深圳的南山区因为聚集了华为、中兴、腾讯等知名企业,2019年的PCT数量占到全国的八分之一。由此形成中国PCT独有的聚集现象——“世界看中国,中国看广东,广东看深圳,深圳看南山”。

可以说,深圳浓缩和聚集了中国PCT专利的所有问题。从深圳的PCT优势企业,华为、平安科技、中兴通讯、大疆、华星光电、腾讯、传音等,可以发现基本集中在信息通信、计算机技术以及无人机、互联网科技等领域,这与国家知识产权局PCT报告中所列的“数字通信”、“计算机技术”、“电气制造”始终位列我国PCT申请量的前三个领域十分接近。

但是在基础材料、芯片、操作系统、集成电路制造、高端医疗器械、原创药等“卡脖子”领域,目前我国与美国还存在显著的差距,中国在核心技术上的短板展露无余。而这些领域恰恰是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专利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研究数据显示,中国虽然在三类发明专利上已经远超其他国家,但是在“卡脖子”领域,基本都落后于美国的PCT专利布局。以信息通信行业为例,中国在半导体存储、大数据分析、高速计算、信息安全、物联网、人机交互等领域的的PCT储备和申请都落后于美国,只是在移动通信和网络通信上具有领先优势。

第五、中国高校PCT申请冷热不均,局部或出现泡沫,提高转化率成关键

WIPO此次公布的2019年PCT专利高校榜单中,中国高校的表现非常抢眼,TOP 50中,中国高校14所,仅次于美国的20所,远高于日本(4所)、韩国(4所)、新加坡(2所)。

上榜的中国高校除了清华、北大、浙大、山大、中国矿大、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华南理工、东北大学之外,还有深圳大学、江南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江苏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

尤其是深圳大学(247件)仅次于清华大学(265件),排名第二,同在广东的华南理工大学(164件)位列第三,而大连理工大学(141件)则位列第四。2019年,这几所国内高校已经与加州大学(470件)和麻省理工学院(230件)同处世界教育机构的PCT申请量第一阵营了。

虽然教育部已经明确多次反对高校专利排名,但是从WIPO公开的最新数据中,可以看到当前内地高校在PCT申请方面的一些趋势和问题:

一是中国高校的PCT申请冷热不均,预期还有很大增长空间

根据2019年英国泰晤士世界大学TOP 200排行,中国内地七所高校入围,清华、北大、中科大、浙大、复旦、南京大学、上海交大。在上述学校中,只有清华、北大、浙大入选2019年PCT申请TOP 50(复旦、上海交大和中科大累计的PCT申请量在国内高校的三十位以内),也就意味着,内地还有很多知名大学在PCT申请上处于萌芽阶段,未来很有可能逐渐赶上,并助推我国高校PCT申请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近期,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提出建设50家左右凸显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示范高校。可见,相关政策的推动加上高校知识产权工作逐步由“量”到“质”,都会推动我国高校PCT申请量的稳步增长。

二是中国高校或已局部出现泡沫,提高转化率或成关键指标

从2019年内地高校PCT申请分部来看,广东、北京和江苏各3所,山东2所,这与我国PCT总申请量的超过70%来源广东、北京、江苏的情况非常接近,显示出这三地对PCT的认识和运用确实领先国内。

但是这三地也可能会是最先出现泡沫的地方,因为PCT专利的申请和维护,乃至进入国家阶段,需要付出大量的成本。如果转化率不高,则高校在PCT申请方面很难形成良性循环。

高校在创新上的定位与企业有所不同,应当是以基础研究为主,而重大的、突破性的研究绝不是靠专利数量就能堆积出来的。这也是美国高校会在起诉大公司时获得巨额赔偿的主要原因。

针对上述五点冷思考,以及总量已经站在世界首位的事实,现阶段,政府和企业都应该进一步谋划,中国PCT未来之路该如何走、怎么走,才能让中国创新的国际化道路走的更远、走的更稳,而非大起大落。

建议在以下两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一是合理预期增速,考虑PCT奖励政策的退坡机制。

按照中国PCT当前的增速来看,在不考虑全球经济进入衰退期的情况下,未来五年将有可能出现中国PCT年度量等于美、欧、日、韩PCT年度量总和的现象。这对中国面临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而言,弊大于利。

参照美国,其作为世界第一大创新国家,近20年的PCT申请量非常稳定,基本维持在年申请量4.5-5.5万件,即使是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也只是略有降低而迅速回升。

日本2002年就制定了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立国战略,想必凭借松下、东芝、索尼、丰田等数量众多的日本大企业,在PCT上超越美国,并非难事,但为何日本的PCT始终在美国之后而不露头,日本企业宁可大量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专利,甚至付出更多成本,也要在PCT方面尽量做到“低调”,是不是在“韬光养晦”?值得我们深思。

因此,中国PCT的合理区间是在哪里?我们需要估算,更需要思考,进而合理引导。这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自身IP战略的考量。

对PCT资助政策而言,应当尽快考虑类似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退坡机制了,不要等到了PCT远超西方国家时再去制定应对政策,否则对中国国际化创新步伐和全球化创新战略将会带来负面影响。

对此,建议深圳可以作为先行示范区,其作为中国PCT的大本营已经积累起来很多成功的经验,而且深圳PCT的数量已经率先于全国下降了,2016年超过1.8万件,2017年超过2万件达到峰值,2018年降为1.8万件,2019年为1.75万件,可能今年会进一步下降。因此深圳如果探索出合理的政企互助模式,将对全国其他地方形成示范效应。

二是合理引导结构调整,在“卡脖子”领域加大扶持力度。

在中美角力成为常态之后,美国对中国的技术打压和封锁一定会越来越严厉,切断核心技术和零部件的供应,击垮中国战略新兴产业计划,将会是美国未来很长时期的对华政策。

因此中国必须要学会在“卡脖子”领域自力更生,而目前这方面的专利积累十分薄弱,PCT专利更是与美国差距明显。国家自2008年开始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来,眉毛胡子一把抓,只是用专利数量与经济挂上了钩,吹大了中国专利泡沫,但是在细节方面,哪些产业的专利应当优先鼓励申请,一直都没有整体规划,缺少付诸实施的政策和办法。直到美国打过来,才发现我们的知识产权鼓励政策并没有多少落到我们真正缺少的核心技术领域,整体表现为积累的专利还不够多,质量还不够高。

因此,建议下一阶段,无论是从政府还是企业角度,都应该进一步调整和细化PCT政策,将资源优先投放到我国缺失或待补强的领域,加快技术创新力度和成果转化、专利保护力度,为赢得知识产权战略主动权,做好一切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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