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南安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一起涉案金額達2億多元的,以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爲賭博等犯罪提供違法支付結算服務的案件。

南安市公安局網安大隊、經偵大隊及梅山、羅東、洪梅派出所分赴晉江、德化、南安等地先後抓捕林某耿等13名犯罪嫌疑人, 扣押電腦設備10臺、手機34部、銀行卡30餘張、手機卡50餘張及其他作案工具一批。搗毀一個以組建“第四方支付平臺”,專爲賭博網站提供充值等服務的團伙。

3月12日,南安市公安局網安大隊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一個網絡鏈接疑似利用“第四方”支付平臺爲賭博等犯罪提供違法支付結算服務,網安、經偵等單位精幹力量組成專案組迅速成立,展開偵查工作。

經偵大隊民警搜查現場。

經前期偵查,專案人員發現,從2019年年中起,該犯罪團伙成員層級分工明確,以“三級”分工進行犯罪活動。第一級以蔡某黎、林某耿等人爲主,是第四方平臺“XX科技”網站客服經理及技術骨幹,負責網站財務管理及網站技術服務;第二級爲黃某強、潘某羣成立的“金某盛”團隊,該團隊不僅利用第一級平臺爲違法犯罪提供資金結算渠道,同時僱傭其他人負責“黑灰產”的工商註冊、電商平臺商店註冊以及聯繫下級碼商提供二維碼服務; 第三級則爲南安、石獅等地在某電商平臺開設網店的二維碼供應“碼商”,進行刷單虛假交易。

經偵大隊一中隊四級警長蘇達偉告訴記者,“第四方支付平臺”不同於以往的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轉賬可溯源,賭博人員在電商平臺網店以刷單虛假交易的形式充值賭資,造成網購的假象,資金再由網店流向“第四方支付平臺”,資金去向較難掌控,在偵查中更難以被發現。

犯罪嫌疑人指認作案現場。

此次案件的資金基本用於境外賭博,各層級人員在犯罪過程中獲得一定比例的抽成, 僅第三級的電商平臺犯罪嫌疑人就獲利數十萬元。經查,不到一年的時間,該犯罪團伙涉案金額達2億餘元。

蔡某黎、林某耿、黃某強、潘某羣等,以及電商平臺店鋪經營者到案後,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和涉嫌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實事供認不諱。

網絡上有些網店在經營的時候,往往會遇到此類掮客。這些掮客會拉攏一些經營不善的網店經營者,爲其進行工商註冊並在電商平臺上註冊店鋪。經營者提供大量空白的,新申請的店鋪給犯罪分子進行犯罪活動而獲利,極有可能涉嫌犯罪,蘇達偉表示,希望廣大網店經營者不要爲眼前利益鋌而走險,終難逃法網。

記者 李貴靈 通訊員 陳碧娟 蔣凱玲

審覈:陳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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