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該案承辦法官表示,被害人小柔在受到繼母王某的毆打後不敢吭聲,且部分知情人也因各種因素未舉報或報警,本案中,父母離婚對於小柔來說,已是巨大的傷害,王某在撫養教育時,把未成年的小柔當做發泄的對象,多次謾罵毆打,不僅對其身心造成嚴重傷害,還致其輕傷,應得到法律的制裁。法院審理發現,小柔身上的傷痕是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5月17日期間,在家中被其繼母王某多次毆打造成的,毆打過程有時達十多分鐘。

去年五月,發生在南安溪美的一樁後媽虐打繼女案引人關注。

記者從南安市法院瞭解到,該案於近日進行公開審理,被告人王某多次用手、衣架、掃把等毆打繼女致身上多處擦傷、挫傷,法院一審判決王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三個月。

遭受繼母毒打一年多 卻說是自己弄傷的

被害人小柔(化名)出生於2009年。父母離婚後,2016年開始與父親、繼母王某共同生活,繼母育有一子。小柔遭受繼母毒打有一年多時間,被打得不敢跟人交流,成天低頭走路不敢看人,因爲怕被人發現,就算夏天都會穿長袖。

2019年5月20日早晨,小柔的生母前往學校探望女兒,發現她手上有好幾處傷痕,女兒低頭說,是自己不小心弄傷的。生母覺得另有原因,於是把這個事情告知班主任,一起帶小柔到學校醫務室查看,發現身上有很多傷痕,其中背部多處淤青和破皮,脖子上有條狀痕跡,手臂上有類似燙傷的傷口。心痛和震驚的生母懷疑女兒身上的傷情來自於父親或者繼母,立即報警求助。

小柔班主任回憶,2017年9月她開始擔任小柔的班主任,她在2017年至2018年時表現較爲活潑開朗,上課也會積極發言。2018年下半年,小柔開始出現精神不集中,有一次留校訂正作業,小柔很害怕,說不能遲晚回家,不然會被罵,後來她還發現孩子臉上出現淤青傷痕情況,嘗試與小柔進行溝通,但她都表示沒有被打,是自己弄傷的。

後經鑑定,小柔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經南安警方傳喚,2019年5月23日,被告人王某自行到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接受調查。

曾向父親求助 但父親也勸說無果

法院審理發現,小柔身上的傷痕是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5月17日期間,在家中被其繼母王某多次毆打造成的,毆打過程有時達十多分鐘。

據被告人王某供述,毆打小柔是因爲她不認真做家務活、也不聽話。曾因小柔洗內褲洗破了用衣架打她,小柔也曾因害怕捱打躲到廚房,她還是打了她兩巴掌。還曾因爲小柔將米粒灑在椅子上,用掃把打小柔的腿,用手打了幾巴掌,還把她按在椅子上看灑的米粒。

小柔曾與父親說自己被毆打的事,但父親勸說無果,後來他就去調取了家裏監控,截取五次小柔被毆打視頻保留下來,欲將視頻交與王某父親,讓其勸王某不要打孩子。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王某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輕傷,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案發後,被告人王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進行判決,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兩年三個月。

該案承辦法官表示,被害人小柔在受到繼母王某的毆打後不敢吭聲,且部分知情人也因各種因素未舉報或報警,本案中,父母離婚對於小柔來說,已是巨大的傷害,王某在撫養教育時,把未成年的小柔當做發泄的對象,多次謾罵毆打,不僅對其身心造成嚴重傷害,還致其輕傷,應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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