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是,絕大多數地方都不太可能推行普惠性的消費券政策。但是,這種普惠性的消費券發放政策,哪怕是對於經濟發達地區,恐怕也不一定做得到。

據《人民日報》報道,截至4月6日,全國至少有40多個地區推出了數百萬元到上億元不等的消費券政策,以激發居民消費熱情,助力相關行業加速恢復經營。

對國人而言,消費券政策是一個新生事物,人們的理解也有多面性。

大多數國民把消費券視作一種福利措施。畢竟,大多數家庭都因疫情影響而減少了收入。尤其是對於一些低收入家庭而言,疫情客觀上增加了家庭困難。

在這個意義上,消費券可以視作是普惠性的臨時救濟措施。只不過,只要是普惠性的,必然是以加大財政支出爲前提的。

但是,這種普惠性的消費券發放政策,哪怕是對於經濟發達地區,恐怕也不一定做得到。筆者這些年調查過不少地方,絕大多數中西部地區的縣級財政都是“喫飯財政”,財政的基本目標是保運轉。

4月25日,長春市民使用手機領取普惠型消費券

地方上要做點發展的事,也要通過融資、基金等方面想辦法。甚至於,哪怕是東部發達地區,其財政的本質也是“保運轉”。筆者調研過幾個全國百強縣,其GDP總量看似很大,財政收入似乎也不少,但支出也大。

按照這些地方主官的說法,百強縣的財政之所以看上去寬鬆,是因爲其經濟活動比較活躍,能夠採用的經濟政策和財政槓桿都比較多。

然而,風險也大。

只要一個環節出問題,對地方經濟的影響或許就是毀滅性的。

因此,對於這些地方而言,消費券的意義可能就不在於扶危濟困,而在於保證經濟的正常運轉。簡單而言,消費券只是其經濟刺激政策的一個小環節,是以城市經濟的復甦爲前提的。這麼看來,不宜對消費券有過高期待。

4月25日,丹寨萬達小鎮現場派發“百萬旅遊消費券”

對於財政能力本來就有限的地方而言,“消費券”很可能是一個常規福利在非常時期的變相操作。對於刺激內需,消費券政策的象徵意義要大於實質作用。

一是,絕大多數地方都不太可能推行普惠性的消費券政策。這也就意味着,人們還是按照正常的消費需求行動;

二是,哪怕是有消費券政策,也就是把應該花的錢提前了一點點花而已。從全年的GDP測算看,消費券起的作用怕是極其有限的。

但是,其重要意義在於,它以較爲明確的信息說明,經濟和社會在迴歸正常。

在相當一段時間和一些地方,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政策是衝突的。一方面,地方政府爲企業復工復產提供各種便利;另一方面,爲了預防萬一,又對意外出現的疫情倒追責任。導致的結果是,基層無所適從。

5月3日,消費者在上海一家百貨公司的消費券服務檯前排隊

再比如說消費券政策,一方面,各地都在鼓勵消費;但另一方面,人們出門又不方便。結果是,消費券是發了,但也就是網購一些生活必需品而已,拉動內需的政策效應並不大。

尤其需要避免的是,切忌爲了短期效應而製造“爲消費而消費”的假象。

比如,一些地方爲擴大消費券的範疇,把普通工薪階層也納入其中。而這些階層的消費力本來就有限,再怎麼刺激,也就那樣。如果行政干預,或許會製造出復工復產的假象,卻不一定有可持續性。

事實上,無論是疫情防控,還是復工復產,其關鍵都在於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只要社會生活恢復常態了,生產、消費自然會提升上來。中國社會是一個巨型社會,也是一個有極大韌性的社會。

筆者團隊在疫情期間曾經做過幾次關於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大型調查。調查發現,對於廣大農民和農民工而言,疫情的影響其實是比較小的。對於農民工而言,疫情也就是推遲了一兩個月外出務工而已。

在這個意義上,人們對疫情的適應性,遠比我們想象得要強。故而,有關政策的調整,要建立在理性的社會分析基礎之上。但凡是天災,過點苦日子,人們是理解的。把經濟發展目標適當放低一點,對地方上的壓力小一點,從而避免因爲急於刺激消費而產生荒腔走調的做法是必要的。

作者 | 呂德文 武漢大學社會學系研究員

編輯 | 曹檸

排版 | Jing

圖片 | 部分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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