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18日下午,新京報記者查詢寧陽縣委宣傳部官方微信發現,該消息已經被刪除,取而代之的是另一條官方消息:“5月18日,寧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通知,《寧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合理消費的意見》(寧政辦發〔2020〕14號)因部分條款內容與上級有關要求不符,經研究,決定不予執行。新京報快訊(記者 張建)5月17日,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委宣傳部官方微信發佈了“寧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合理消費的意見”(簡稱“意見”),僅一天後的5月18日,該縣委宣傳部官方微信就再度發文表示,因“意見”部分條款內容與上級有關要求不符,決定不予執行。

新京報快訊(記者 張建)5月17日,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委宣傳部官方微信發佈了“寧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合理消費的意見”(簡稱“意見”),僅一天後的5月18日,該縣委宣傳部官方微信就再度發文表示,因“意見”部分條款內容與上級有關要求不符,決定不予執行。

據悉,5月17日,上述“意見”發佈,從六個方面促進房地產銷售,分別是實行購房補貼、取消二手房限售期、保障網籤戶子女入學、降低首付額度、降低貸款利率、鼓勵企業優惠打折銷售等。其中規定,對購買普通住房(不含二手房)且已簽訂網籤合同備案並實際購買的購買人,由縣財政按每套50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凡是取得不動產權證的二手房即可上市交易,疫情期間網籤交易的各項稅收中縣級留成部分的50%將予以返還;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爲20%。

5月18日下午,新京報記者查詢寧陽縣委宣傳部官方微信發現,該消息已經被刪除,取而代之的是另一條官方消息:“5月18日,寧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通知,《寧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合理消費的意見》(寧政辦發〔2020〕14號)因部分條款內容與上級有關要求不符,經研究,決定不予執行。”

當天下午,寧陽縣委宣傳部新聞科一名陶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初步決定,該意見暫不執行,具體事宜還在研究當中。”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近期,多地樓市鬆綁政策頻現出臺後被撤回的情形。湖北省荊州市4月18日出臺一系列房地產支持政策,僅4天后即在官方渠道表示,因部分條款內容與省政府文件不符,決定停止執行這一房地產新政。與此同時,江蘇淮安日前也在官方承認限購放鬆一天後收回。此外,還有青島、海寧、廣州、濟南、寶雞、駐馬店等城市房地產鬆綁政策經歷“一日遊”或“幾日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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