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庭审怎么搬到村里来了?

听说这是法官为了方便当事人,特意上门服务。

法院真是越来越人性化了。

近日,东兰县隘洞镇板开村村委出现了几位正忙着悬挂国徽、拉横幅、摆放座椅的年轻人,吸引了村内群众前来围观。当得知这是东兰县人民法院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专门驱车五十公里将“拔哥”流动法庭搬到村里时,群众们纷纷点赞。

▲图为工作人员在安装“拔哥”流动法庭设备

纠纷起因

2019年2月8日,板开村年过七旬的梁老太上山烧荒不慎引发森林大火,同村32户村民的杉木、油茶等林木不同程度被损坏,后经村委、镇司法所调解,梁老太取得部分农户谅解,共赔偿了23户村民的林木损失。但由于分歧较大,未能与其余9户达成一致意见,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图为被大火烧毁的林木

经村委、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果,梁某等9户群众分别将梁老太诉至东兰法院隘洞法庭。隘洞法庭罗庆东法官了解情况后,受理了梁某等9户的立案申请,考虑到案件涉及群众较多,板开村山高路远当事人出行不便,本着便捷当事人、快捷高速处理纠纷的原则,于是便将“拔哥流动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对9个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隘洞法庭罗庆东法官

▲图为9名原告表达诉求

庭审过程中, 双方主要围绕林木损失赔偿范围和赔偿金额进行充分讨论。

在经过详细了解后,罗庆东法官得知,9名原告愿意调解的意愿非常大,之前不接受林木赔偿的原因主要是被告梁老太态度强硬,当初就撇下一句“就赔偿这么多,不要就算!”至今也没有向他们诚恳道歉,所以向法院起诉不过为了争“一口气”。

▲图为陪审员分别做原被告双方思想工作

▲图为罗庆东法官开展“背对背”调解

调解过程中,罗庆东法官抓住该案争议焦点,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解,同时针对村民们提出的意见分歧,从专业法律角度进行一一解答。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梁老太失火烧山也承担了刑事责任,但她年老体弱履行能力有限,希望大家各退一步,以后还要和睦相处。”

在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下,当事双方最终愿意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对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也取得了9名原告方的谅解,这起纠纷得以一次性圆满解决。

▲图为被告当场履行赔偿款3.7万余元

▲图为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

▲双方当事人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暮色苍茫

持续了近十个小时的调解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归去时已万家灯火

双方当事人的握手言和

是我们最大的欣慰

今年3月以来,东兰法院积极响应广西法院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的号召,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通过“拔哥”流动法庭低成本、高效率地一次性化解纠纷,一审共调解案件130件,撤诉5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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