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庭審怎麼搬到村裏來了?

聽說這是法官爲了方便當事人,特意上門服務。

法院真是越來越人性化了。

近日,東蘭縣隘洞鎮板開村村委出現了幾位正忙着懸掛國徽、拉橫幅、擺放座椅的年輕人,吸引了村內羣衆前來圍觀。當得知這是東蘭縣人民法院開展“儘可能一次性解決糾紛活動”,爲方便當事人訴訟,專門驅車五十公里將“拔哥”流動法庭搬到村裏時,羣衆們紛紛點贊。

▲圖爲工作人員在安裝“拔哥”流動法庭設備

糾紛起因

2019年2月8日,板開村年過七旬的梁老太上山燒荒不慎引發森林大火,同村32戶村民的杉木、油茶等林木不同程度被損壞,後經村委、鎮司法所調解,梁老太取得部分農戶諒解,共賠償了23戶村民的林木損失。但由於分歧較大,未能與其餘9戶達成一致意見,賠償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

▲圖爲被大火燒燬的林木

經村委、司法所多次調解無果,梁某等9戶羣衆分別將梁老太訴至東蘭法院隘洞法庭。隘洞法庭羅慶東法官瞭解情況後,受理了梁某等9戶的立案申請,考慮到案件涉及羣衆較多,板開村山高路遠當事人出行不便,本着便捷當事人、快捷高速處理糾紛的原則,於是便將“拔哥流動法庭”搬到羣衆家門口對9個案件進行合併審理。

▲圖爲庭審現場

▲圖爲隘洞法庭羅慶東法官

▲圖爲9名原告表達訴求

庭審過程中, 雙方主要圍繞林木損失賠償範圍和賠償金額進行充分討論。

在經過詳細瞭解後,羅慶東法官得知,9名原告願意調解的意願非常大,之前不接受林木賠償的原因主要是被告梁老太態度強硬,當初就撇下一句“就賠償這麼多,不要就算!”至今也沒有向他們誠懇道歉,所以向法院起訴不過爲了爭“一口氣”。

▲圖爲陪審員分別做原被告雙方思想工作

▲圖爲羅慶東法官開展“背對背”調解

調解過程中,羅慶東法官抓住該案爭議焦點,讓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互諒互解,同時針對村民們提出的意見分歧,從專業法律角度進行一一解答。

“大家都是鄉里鄉親,梁老太失火燒山也承擔了刑事責任,但她年老體弱履行能力有限,希望大家各退一步,以後還要和睦相處。”

在經過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耐心調解下,當事雙方最終願意化解矛盾、平息糾紛,對賠償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被告也取得了9名原告方的諒解,這起糾紛得以一次性圓滿解決。

▲圖爲被告當場履行賠償款3.7萬餘元

▲圖爲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字確認

▲雙方當事人臉上露出燦爛的笑容

暮色蒼茫

持續了近十個小時的調解終於畫上圓滿句號

歸去時已萬家燈火

雙方當事人的握手言和

是我們最大的欣慰

今年3月以來,東蘭法院積極響應廣西法院開展“儘可能一次性解決糾紛”活動的號召,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辦案原則,通過“拔哥”流動法庭低成本、高效率地一次性化解糾紛,一審共調解案件130件,撤訴5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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