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将电视剧《清平乐》里“背诵默写天团”的文集找出来细读,你将可以从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人的文集中找出不少以“朕”为口吻的文章,比如王安石《临川集》有一篇《考课敕词》写道:“今朕有念功乐善之志焉,而又继之黜陟幽明之法,以待天下之大吏矣。”苏轼文集也有一篇“手诏记”:“卿可论朕此意,令早承命,或示朕此札亦不妨。”

大家可能会觉得不可思议:文人士大夫怎么可以用皇帝的语气写文章,还敢大摇大摆收入自己的文集中?不怕杀头吗?

其实说破了也不奇怪。王安石、苏轼都担任过知制诰、翰林学士,而其职责,就是替皇帝起草诏敕,亦即“圣旨”。宋朝的圣旨,虽以皇帝名义颁布,但出台有着严密的程序,其中草诏的序由翰林学士或知制诏负责,如果他们认为不妥,可以拒绝草诏;如果接下草诏的任务,即意味着认可这道圣旨的内容。总之,宋朝的圣旨,除了小部分“御笔手诏”之外,基本上都是由专职草诏的词臣代拟的。

我们可以将知制诰、翰林学士起草的圣旨视为是他们的“职务作品”。由于职务就是替皇帝起草诏敕,他们不但享有俸禄,而且每次草诏还有稿费,宋人称之为“润笔”。《梦溪笔谈》记载:“凡草制……皆有润笔物。太宗时,立润笔钱数,降诏刻石于舍人院。”不但有稿费,还设立了稿费标准。

尽管圣旨属于“法人作品”,但按宋人惯例,其著作权归撰写的词臣本人,而不是归皇帝或舍人院、学士院。宋人编辑先人、老师或自己的文集时,也会将撰写的诏敕收录进来。所以,我们才会在“背诵默写天团”的文集中读到许多篇以“朕”为口吻的文章。

宋朝词臣敢于拒绝草拟自己不认可的诏命,也许部分是因为他们起草的圣旨,最终总是要收入自己的文集,文责自负。

吴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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