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將電視劇《清平樂》裏“背誦默寫天團”的文集找出來細讀,你將可以從歐陽修、司馬光、王安石、蘇軾等人的文集中找出不少以“朕”爲口吻的文章,比如王安石《臨川集》有一篇《考課敕詞》寫道:“今朕有念功樂善之志焉,而又繼之黜陟幽明之法,以待天下之大吏矣。”蘇軾文集也有一篇“手詔記”:“卿可論朕此意,令早承命,或示朕此札亦不妨。”

大家可能會覺得不可思議:文人士大夫怎麼可以用皇帝的語氣寫文章,還敢大搖大擺收入自己的文集中?不怕殺頭嗎?

其實說破了也不奇怪。王安石、蘇軾都擔任過知制誥、翰林學士,而其職責,就是替皇帝起草詔敕,亦即“聖旨”。宋朝的聖旨,雖以皇帝名義頒佈,但出臺有着嚴密的程序,其中草詔的序由翰林學士或知制詔負責,如果他們認爲不妥,可以拒絕草詔;如果接下草詔的任務,即意味着認可這道聖旨的內容。總之,宋朝的聖旨,除了小部分“御筆手詔”之外,基本上都是由專職草詔的詞臣代擬的。

我們可以將知制誥、翰林學士起草的聖旨視爲是他們的“職務作品”。由於職務就是替皇帝起草詔敕,他們不但享有俸祿,而且每次草詔還有稿費,宋人稱之爲“潤筆”。《夢溪筆談》記載:“凡草制……皆有潤筆物。太宗時,立潤筆錢數,降詔刻石於舍人院。”不但有稿費,還設立了稿費標準。

儘管聖旨屬於“法人作品”,但按宋人慣例,其著作權歸撰寫的詞臣本人,而不是歸皇帝或舍人院、學士院。宋人編輯先人、老師或自己的文集時,也會將撰寫的詔敕收錄進來。所以,我們纔會在“背誦默寫天團”的文集中讀到許多篇以“朕”爲口吻的文章。

宋朝詞臣敢於拒絕草擬自己不認可的詔命,也許部分是因爲他們起草的聖旨,最終總是要收入自己的文集,文責自負。

吳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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