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李生龍委員:探索反家暴分級預警機制,推行家暴強制報告制度)

2019年,全國各地因婚姻家庭情感糾紛引發的命案不時見諸媒體,令人痛心。今年以來,類似的惡性案件也時有發生。

“因婚姻家庭情感等家事糾紛引發殺人、傷害等刑事犯罪時有發生,對新時代社會文明建設提出了新課題。”5月20日,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中央委員、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生龍告訴澎湃新聞,今年兩會,他提交《關於預防家事糾紛引發刑事犯罪助力社會文明建設的提案》,建議從完善家事法律法規政策、推進家事審判改革等方面進行探索。

李生龍。 受訪者供圖

李生龍介紹,民政部數據統計顯示,2003年至2017年,我國離婚率連續15年遞增,2018年與2017年持平,均爲3.2‰,2019年離婚登記415.4萬對。與此同時,人民法院受理家事案件也逐年攀升,已成爲民事案件數量最多的類型之一。另據統計,2017年至2018年5月全國公安機關偵辦的一案死亡3人以上的命案中,一半因婚姻家庭情感糾紛引發。

李生龍調研發現,家事糾紛易引發刑事犯罪的原因主要有:家事糾紛具有較強的身份性、倫理性和社會性,既涉及情感、親情等因素,又與財產分配、子女撫養等問題交織,糾紛調處難度大,處置不當極易加深積怨、升級矛盾;防範家事糾紛引發刑事犯罪的法律法規政策待完善;家事糾紛多元防控格局未完全形成,多元化解機制不健全,合力防控家事糾紛引發刑事犯罪的效果待提升;部分羣衆法律意識淡薄,倫理道德失範,面對婚姻家庭糾紛缺乏理性,忽視法律,最終走向犯罪。

對此,李生龍建議儘快細化完善《反家庭暴力法》司法解釋或指導意見,爲有效化解家事糾紛提供規範指引。

同時探索反家庭暴力分級預警機制,推行家庭暴力強制報告制度,完善人身安全保護令適用範圍和執行保障措施,及時保護家事糾紛受害者,盡力防範家事糾紛引發刑事犯罪。

“構建社會化多元防控格局也是重要的一環。”李生龍說,要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綜治協調、公檢法司履職、婦聯組織發揮優勢、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婚姻家庭糾紛多元化解格局,共同幫助當事人解決實際困難,修復或重建婚姻家庭關係,促進家事糾紛實質化解。同時,深化拓展網格化服務管理,發揮村鎮、社區、街道人民調解員熟悉社情民意的優勢,開展線上線下家事糾紛排查調處,抓早抓小及時定紛止爭。嚴格工作考覈,將婚姻家庭糾紛防範化解情況納入各地綜治工作考覈內容,加大對“民轉刑”命案的考覈力度,倒逼防控責任落實落細。

在家事審判方面,李生龍建議,應轉變家事審判理念,倡導文明進步的婚姻家庭倫理觀,更加重視保護當事人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努力維護婚姻家庭關係穩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婦女和老年人合法權益。完善心理輔導干預、家事調查、婚姻冷靜期、訴前調解、回訪幫扶等特別程序,更好發揮家事審判的診斷、修復、治療作用,促進家事糾紛柔性化解。健全預防家事糾紛“民轉刑”工作機制,針對當事人情緒激動、言語極端、行爲過激等情形,及時啓動安全風險隱患評估程序,加強特殊敏感案件應對措施,避免極端事件發生。

張超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張超_NA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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