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在杭州四季青服裝批發市場上班,年前,在交友軟件上認識了楊某,對方自稱是老師,可交往5個月後,小陳發現楊某竟然帶着“面具”生活。”

小陳今年28歲,跟小一歲的楊某交往了一個月,是男女朋友關係。

杭州採荷派出所 鄒警官:“過年的時候,這個女的還帶男的回過家見過父母的,見父母的時候,父母還給了這個男的,給了1200的見面禮。”

楊某當着小陳父母的面,把紅包塞給了小陳,還說,以後家裏由小陳做主。後來,兩個人同居了,同居的幾個月裏,小陳發現楊某不老實。

杭州採荷派出所 鄒警官:“男的每次在女的睡覺的時候,洗漱的時候,拿她的手機操作,從支付寶借唄,借了三萬五千出來。”

楊某還刪除了銀行短信和支付寶記錄,跟小陳辯解說,是怕小陳傷心,5月中旬,他就會把錢還給小陳。

杭州採荷派出所 鄒警官:“自己假裝編了一條短信,說法院那邊錢凍結了21萬多,你看4月17號已經給我發還回來了,但是我現在身份證不在,沒法給你取錢。”

到了5月15號,楊某竟然聯繫不上了,之前那個見面紅包也不見了。小陳就報了警。民警讓小陳查看了銀行卡,結果小陳發現信用卡也被楊某刷了不少錢。

杭州採荷派出所 鄒警官:“信用卡他是綁到(楊某)自己的微信上,都是一千,一千五,刷了十幾筆,這樣刷出來的,一共兩張信用卡,兩萬四千元。”

杭州採荷派出所 鄒警官:“他跟女方說是做老師的, 一個月工資有一萬五,實際上他根本沒有工作的。因爲老師,剛好又是疫情期間,所以這個男的有好多借口,學校不開學,各種理由。年前還沒有疫情,男的都是早上8點多出門了,下午下班的時候,又回來的,女的就沒有多想。”

楊某被抓後交代,從小陳那邊拿的錢,基本都用於兩個人生活開銷。

杭州採荷派出所 鄒警官:“這個男的花錢也比較大手大腳,給女的又買手錶,又買化妝品,還有買菜,他都自己花錢,包括房租費,他個人的開銷,其實他根本沒有收入的,全部是女的那偷過來在用的。”

之前給小陳買的一塊歐米茄手錶,也是假的。目前,楊某已經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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