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洮南市人民法院充分考慮疫情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成功執結一起案件,最大限度地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但隨着疫情的發生,申請執行人擔心被執行人無法按期履行和解協議,遂申請法院依法評估拍賣被執行人名下一處洗浴賓館的房產。

近日,洮南市人民法院充分考慮疫情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成功執結一起案件,最大限度地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洮南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洮南信用社)與方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洮南法院依法進行了調解,但調解書生效後,三被告仍遲遲未履行法律義務,洮南信用社遂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法院積極促成雙方按照自願達成的和解協議履行義務。但隨着疫情的發生,申請執行人擔心被執行人無法按期履行和解協議,遂申請法院依法評估拍賣被執行人名下一處洗浴賓館的房產。經過一次拍賣流拍後,執行法官經過分析研判,認爲疫情期間賓館難以正常經營,若繼續強行啓動司法拍賣,容易造成財產價值大幅貶損,將會對雙方當事人造成不可彌補的經濟損失。爲保障雙方合法權益,促成案結事了人和,執行法官決定再次促成雙方和解。經過反覆多次溝通,洮南信用社最終同意接收房產以抵償欠款。目前,雙方當事人已驗收房產,並簽署了以物抵債交接協議。

來源:洮南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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