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玉等人的行爲屬於使用惡意軟件搶佔醫院號源,一方面干擾他人使用“健康寧波”程序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也影響到“健康寧波”程序以及主管部門對程序正常功能的維護,屬於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的行爲,違反了《網絡安全法》的明確規定。案發後,小玉等人認識到了自身行爲的社會危害性,對搶號行爲的違法犯罪性質有了明確深刻的理解和認識,認罪態度較好,疫情期間還委託家人向寧波市慈善總會捐款近8萬元。

寧波市中醫院國家級名中醫董幼祺的門診號網上預約掛號都是“瞬間秒殺”,一票難求。除了“僧多粥少”之外,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背後還另有原因——一名計算機專業的女子針對預約掛號平臺系統開發了一款搶號軟件,可以繞開前面正常排隊搶號的人,自動插隊搶掛號專家號。

5月20日,海曙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第一被告人小玉(化名)因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據瞭解,這也是寧波市因爲搶號而犯罪的第一例案件。

“我不知道我的行爲對社會造成這麼大的影響,我的出發點也是想幫助人家就醫。五年時間實在太長了,我會錯過孩子的成長……”面對判決結果,小玉泣不成聲。

庭審後,法官也不勝唏噓,“大家或許覺得五年刑期太長了,但是按照法律就是這個結果,也給那些正在進行或者即將進行此類行爲的人敲響警鐘。”主審法官張丹丹說,

小玉是奉化人,大學本科畢業,學的是計算機專業,平時做平面設計工作。她最初搶掛專家號是受朋友委託,幫對方的孩子掛號,那是大約3年前的事。

漸漸地,小玉在朋友圈有了名氣,找她搶號的人也慢慢多了,小玉從中看到了“商機”。於是,她買了一個貓池(可以插很多SIM卡的設備)和代理服務器,然後自己編寫了一個軟件,取名“掛老董.rar”,用來搶掛名中醫董幼祺的專家號。

董幼祺的就診號一般在每週日中午12點開放60個,小玉的搶號工作也就從週日中午開始。她先用一系列假身份信息在寧波公衆健康服務平臺註冊,然後把註冊信息和假身份信息放進軟件配置表,啓動代理服務器。11:59,軟件就會自動運行開始搶號。

成功搶號之後,小玉就讓姐姐小草(化名)去醫院開卡,再將開好的卡送到買號的人手裏,她按照天數付錢給姐姐作爲報酬。小玉一般以70元的價格將搶到的號賣給黃牛,如果直接賣給病人,則是180-240元一個。

2019年2月,小玉還把搶號程序給了朋友阿旺(化名),並教他如何使用。之後,阿旺也參與其中,搶到的號則以每個70元的價格由小玉收購。

公安機關查實,2019年1月至9月案發時,小玉等人共在網上搶掛了董幼祺門診號411個,獲利4萬多元。

20日下午,海曙法院一審審結了此案。因爲小玉違法所得4萬餘元,考慮其認罪認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小草與小玉構成共犯,但其是從犯,又有自首情節,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阿旺的違法所得是柒千元,考慮其認罪認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法官說法

案發前,小玉從不認爲自己的行爲觸犯了法律,甚至覺得自己利用專業能力幫助一些本來掛不到號的人順利看到了醫生,是一種助人爲樂的行爲。但事實上,其行爲嚴重擾亂了醫院正常就診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27條明確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小玉等人的行爲屬於使用惡意軟件搶佔醫院號源,一方面干擾他人使用“健康寧波”程序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也影響到“健康寧波”程序以及主管部門對程序正常功能的維護,屬於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的行爲,違反了《網絡安全法》的明確規定。

案發後,小玉等人認識到了自身行爲的社會危害性,對搶號行爲的違法犯罪性質有了明確深刻的理解和認識,認罪態度較好,疫情期間還委託家人向寧波市慈善總會捐款近8萬元。考慮到三人均認罪認罰,悔罪表現較好,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寧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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