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 5月21日讯(记者 姜婧仪 通讯员 黄长青) 随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颁布,近期部分地区的电动车市场出现了头盔货源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辖区内头盔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头盔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向辖区内头盔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规、规章,自觉规范头盔经营价格行为,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价格,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捆绑、搭售商品和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三、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限制生产销售数量,分割市场,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相关商品,造成市场供应紧张或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对可能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认真审视并立即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办理涉及头盔生产、经营等价格投诉举报,对存在上述价格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予以惩处,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执法人员检查头盔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提醒头盔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依法明码标价、选择正规渠道进货并妥善保管进货的相关材料以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前应仔细查验商品的相关合格证,如果购买摩托车头盔,请认准3C认证标志。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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