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警通过其出示的身份证经公安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查询比对,网上信息显示驾驶人马某驾驶证目前处于注销状态,经询问马某才道出事实,他持有的C3类驾驶证因长时间忘记审验导致被注销,在事实面前,马某承认了他的违法行为。当日下午14时20许,路面执勤民警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陕G61*9*号小型面包车驾驶人驾驶证异常(注销)。

为深入推进二季度“保平安促发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恒口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主线,以“一盔一带”“秩序净化”等六大行动为攻坚载体,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月13日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4时20许,路面执勤民警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陕G61*9*号小型面包车驾驶人驾驶证异常(注销)。接到指令后,执勤民警迅速行动,于14时25分成功拦截,并现场要求其驾驶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进行检查,驾驶人无法出示,声称驾驶证忘在家中。民警通过其出示的身份证经公安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查询比对,网上信息显示驾驶人马某驾驶证目前处于注销状态,经询问马某才道出事实,他持有的C3类驾驶证因长时间忘记审验导致被注销,在事实面前,马某承认了他的违法行为。

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马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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