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律師協會會長肖勝方代表今天上午在“代表通道”接受採訪時說:民法典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將讓老百姓在物權、合同、人格、婚姻、家庭以及繼承等各個方面都將得到全方位的保護,我們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成果也將能夠得到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我國第一部民法典以幾代人的心血,歷經幾十年的努力才編撰得成。特別是2014年編撰工作重新啓動以來,全國人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廣泛徵求全社會的意見。我本人就曾經在立法的不同階段,分5次一共提交了170條修改意見,很高興有些意見已經被採納。民法是萬法之母,民法典則被稱爲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事關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我事務所承擔的全部案件中,90%以上的案件都是民商事案件。

我想以高空拋物這個案例來談談民法典將會給我們帶來哪些變化。近年來,高空拋物事件時有發生,成爲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兩年前我的同事曾經代理過這樣一個案件,因爲婦女被高空墜落的磚頭砸中身亡,由於找不到肇事者,便將二樓以上的業主和物業公司通通告到法院。一審法院根據侵權責任法,判決100名業主和物業公司共同賠償90萬元,不少業主就覺得特別委屈,他們抱怨說,磚頭又不是我拋的,憑什麼要我來買單?這種共同擔責的無奈之舉,確實引發很多爭議,也引起了我的關注和思考。在民法典草案的修改意見中,我對此進行了專門論述,這使草案最終規定:對於高空拋物,有關機關要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物業公司也要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有關機關介入調查以後,往往能夠找出肇事者,這樣一來就能夠大大減少一人拋物全樓買單這種情況的出現。另外,因爲明確了責任,物業公司也會更加積極主動做好防範措施,守護好頭頂上的安全。

除了以上這個例子,草案還對社會熱點難點的一些其他問題進行了規範,比如說個人信息的保護,物業服務的規範,禁止高利貸以及防止高鐵霸座等,特別是疫情發生以後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民法典草案又及時做出了必要調整。正所謂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作者:薄小波

責任編輯: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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