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地狱变》,由芥川龙之介发表于1918年。

熟悉近代史的人都知道,那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完全取代德国在山东胶州的权利;那年,日本趁俄国发生十月革命,再次出兵俄罗斯;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再加上战争带来的果实,给其经济发展的创造了外部条件。而当时的日本社会,遭到了种种思想的冲击,亦出现了种种矛盾。这里仅作背景介绍,不逐一而表。

《地狱变》大约两万字,通过一个王朝时期的故事,将自己的价值观直接地展示出来。然而,在小说中,芥川并未对“对与错”、“黑与白”、“善与恶”去做判断,他冷眼地描述,不急不躁地将情节展开,全文看上去没有多余的段落,像是精心设置的故事,它的轮廓清晰可见,没有半点不相衬的装饰。

小说以第一人称“我”为视角而作,“我”是侍奉于崛川大公家里的一位下等武士。在“我”眼里,大公形象高大,正义善良,是与万民同乐的宽宏大度之人。


故事大致如此:

画师良秀形象丑陋,让人觉得如睹怪兽,古怪,吝啬贪婪古怪自私骄傲自大他的画技超乎其类,是当朝首屈一指的画师,深得大公器重。即便这样一个怪人,也发疯似的疼爱他的女儿。心如冰冷的良秀只有在自己的女儿身上,才展现得富有人情味。


良秀作画有个别人看来是另类的怪癖:要画某个场景,就必须亲眼看到。


良秀的爱女被安排在大公身边当女侍。一日,良秀向大公乞归好几次被拒绝,小说中,此时大公对少女的心存异想已初见端倪。


一次,大公突然让良秀画一幅名为“地狱变”的屏风,他不舍昼夜,尽心竭力,基本构图完毕,只剩下最关键的部分还空着:衣着华丽的贵妃在烈火中的槟榔车被焚烧。

他请求大公让一位穿着华贵的嫔妃锁在车内,然后将其活活烧死,大公答应了。几天之后良秀到现场观摩火灾,发现被锁在车中的竟是自己的女儿:


良秀那时的脸色,我至今还不能忘记。当他茫然向车子奔去,忽然望见火焰升起,马上停下脚来,两臂依然伸向前面,眼睛好像要把当前的景象一下子吞进去似的,紧紧注视着包卷在火烟中的车子,满身映在红红的火光中,连胡子碴也看得很清楚,睁圆的眼,吓歪的嘴,和索索发抖的脸上的肌肉,历历如画地写出了他心头的恐怖、悲哀、惊慌,即使在刑场上要砍头的强盗,即使是拉上阎王殿的十恶不赦的罪魂,也不会有这样吓人的颜色。

然而,良秀停止了要冲向前去救女儿的举动:

大概他已忘记身在大公的座前,两臂紧紧抱住胸口,昂然地站着,似乎在他眼中已不见婉转就死的闺女,而只有美丽的烈火,和火中殉难的美女,正感到无限的兴趣似地——观看着当前的一切。

天空中,是一片销魂落魄的大火的怒吼,屹立不动的良秀,竟然是一种庄严而欢悦的气派。

最终,良秀完成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地狱变,随后自尽。

良秀的理性最终战胜了感性,他目睹了大公制造的事实,画出了自己所见到的“地狱”。


大公,即强权的化身,强占少女而不得,而芥川借“我”之口道出大公的正直,善良,芥川的讲述,甚至让人分不清大公的真正形象。这样的叙事手段,实质上是一种反讽,颇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对比得越深刻,就越显张力,摘掉伪善的面具时,才更加戏剧。如圣贤般的人,怎么可能会做些无耻之事呢?令人绝望的是,如圣贤般的人,另一面的骄奢淫逸之脸竟丑陋至极。

小说另一个值得一提的角色,一只名为“良秀”的猴子,它被良秀女儿救了一命,此后猴子陪伴她,保护她,在她被火烧之时,跳入火海,随之死去。我更倾向于认为猴子是良秀的另一面,是善良的爱女儿的父亲,是善之灵魂,而望着女儿死去,随后作出惊为天人的作品的,是画师良秀。是“不疯魔,不成画”的当朝第一画师,是为了艺术,可以牺牲一切的画师。女儿死后,其灵魂已经消逝,肉体的良秀,是为了完成那幅画而存在。完成后,肉体也死了。

地狱变,是一幅用3条生命换来的佳作。在艺术与道德的不可调和的对立中,良秀选择献身于艺术。地狱变是良秀亲眼所见继而画出,那么,地狱在哪里?它脱胎于人间。

良秀体会过至深的挣扎与绝望,他舍弃了人性,选择至高的艺术作品。这又何尝不是芥川先生本人?

小说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同样是作家,同样在偏执地舍弃了人性与道德的枷锁后,成就了风光一世的画作。他们同样具有飞蛾扑火般的决绝。所不同的是,思特里克兰德让人心生敬佩与惋惜,而良秀让人心生怜悯之时还浑身发凉。



另,以前说过的月亮和六便士:月亮与六便士丨你不勇敢一回,怎知道自己不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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