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反覆折騰爲哪般?收上交所問詢後,凱衆股份四股東又籤一致行動協議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朱成祥    每經編輯 盧九安    

5月21日晚間,凱衆股份(603037,SH)披露關於對上交所問詢函的回覆公告。2020年1月19日,公司股東楊穎韜等八人簽署《關於一致行動協議之終止協議》,一致行動關係在2020年1月19日到期後解除。

旋即,凱衆股份收到上交所問詢函,要求覈實並補充披露前述股東一致行動關係到期不再續簽的具體原因和主要考慮,並明確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對此,凱衆股份回覆稱解除一致行動關係是爲了進一步提高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的民主、高效、透明。

然而,在回覆解釋爲何不再續簽的原因時,5月21日,凱衆股份的另一份公告又稱,股東楊穎韜、楊建剛、侯瑞宏、侯振坤四人決定簽署一致行動協議。

回覆問詢,再籤一致行動協議

據瞭解,2008年12月16日,楊穎韜、楊建剛、侯瑞宏、劉仁山、李建星、高麗、王亞萌、黃月姣、凌惠琴九人共同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在公司的決策過程中保持一致行動。2017年,凌惠琴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劃轉,一致行動人由九人變更爲八人。

2020年1月19日,上述八人簽署《關於一致行動協議之終止協議》,從而解除了一致行動人關係。在解除一致行動人關係前,八人合計控制(包括直接持有、間接控制)上市公司37.73%的股份,爲上市公司實控人。

一致行動人關係解除後,楊穎韜持有凱衆股份20.88%的股份,爲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其餘七名原一致行動人每人持股比例均不超過3%,與楊穎韜差距明顯。不過,上市公司也表示:“(一致行動關係解除後)公司將不存在《公司法》、《收購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規定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隨後,凱衆股份於2020年1月20日收到上交所《對公司變更爲無實際控制人相關事項問詢函》。

5月21日,凱衆股份回覆了上交所問詢函,解釋不再續簽的原因包括“一致行動的階段性歷史使命已經實現,解除一致行動的客觀條件成熟”、“解除一致行動關係是爲了進一步提高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的民主、高效、透明”等。

但凱衆股份同時又公告稱,公司股東楊穎韜、楊建剛、侯瑞宏、侯振坤於5月20日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成爲公司新的實控人,四人合計持股比例26.44%。與之前相比,原八名一致行動人中,楊穎韜、楊建剛、侯瑞宏簽署新的一致行動人協議,侯振坤爲新增之人。

記者觀察到,簽署新一致行動人協議的四名股東,均爲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楊建剛爲公司董事長,楊穎韜、侯瑞宏、侯振坤爲公司董事。而未參與新一致行動人協議的五人中,李建星爲公司監事;劉仁山爲踏板業務總監;高麗爲副總經理;黃月姣、王亞萌則並不在上市公司任職。

是否爲了減持?

根據凱衆股份《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原一致行動協議解除相關方在未來12個月內有減持公司股份計劃。因此,上交所在問詢函中要求上市公司補充披露股東存在減持計劃的具體情況;並結合相關股東前期承諾情況覈實上述股東一致行動關係的解除是否爲了分散減持或存在規避減持股份相關承諾的情形。

據瞭解,原八名一致行動人中,李建星、劉仁山、侯瑞宏和王亞萌擬在未來12個月內減持公司股份,減持數量均不超過50萬股。四人擬減持公司股份數量合計不超過20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89%。

凱衆股份公告

對於上交所相關問詢,凱衆股份表示:“一致行動關係到期解除後,李建星、劉仁山、侯瑞宏、王亞萌聲明的減持計劃不違反其在公司首發上市時做出的承諾,不存在分散減持或存在規避減持股份相關承諾的情形。”

關於原八名股東解除一致行動關係是否與減持有關,《每日經濟新聞》記者5月22日致電凱衆股份董祕辦公室,不過電話一直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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