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報道稱,這是繼親信干政案和國情受賄案二審判決被法院駁回後,檢方再次建議法院,最終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35年,並且該案件將會在7月10日宣判。檢方建議,就朴槿惠的受賄部分,法院應該判其25年有期徒刑,沒收罰金300億韓元(約人民幣1.74億元),並追繳贓款2億韓元。

據新華網5月22日報道,當地時間20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進行重審終審開庭。15日,朴槿惠要求查閱並複印調查記錄,但人們對其這一舉動大爲不解。

終審判決,檢方建議判朴槿惠35年

報道稱,這是繼親信干政案和國情受賄案二審判決被法院駁回後,檢方再次建議法院,最終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35年,並且該案件將會在7月10日宣判。

韓國檢方認爲,朴槿惠以權謀私,利用國家權力爲自己和閨蜜及親信崔順實謀私利,不僅未能承認錯誤,反而還歸罪於他人,因此建議判處朴槿惠重刑,從而維護韓國法律的權威。

檢方建議,就朴槿惠的受賄部分,法院應該判其25年有期徒刑,沒收罰金300億韓元(約人民幣1.74億元),並追繳贓款2億韓元;對於濫用職權等行爲,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追繳贓款33億韓元。

早前,朴槿惠曾在二審判決中,就受賄部分被判有期徒刑5年,沒收罰金27億韓元;就干政案件被判有期徒刑25年、沒收罰金200億韓元;在二審中還被曝料,朴槿惠曾介入新世界黨而被判有期徒刑2年,合計有期徒刑共32年。

朴槿惠案件大致被分成兩部分,此前,韓國最高法院認爲,應該把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賄部分單獨拿出來審理。於是裁定,該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但在當天,朴槿惠再次缺席庭審。

要求查看調查記錄,朴槿惠做法有些反常

據韓國媒體報道,本月15日,朴槿惠正式以個人名義向重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查閱並複印調查記錄。這也是現年69歲的她在3年來,第一次要求查看調查記錄。

據瞭解,朴槿惠現在被羈押在首爾的一處拘留所。早在2017年5月,韓國法院就對朴槿惠的“干政門”事件進行一審。這次她要求查看調查記錄,朴槿惠身邊的人們也紛紛表示,並不清楚其目的,只知道她提交了申請。

據韓國媒體表示,一般而言,被告人爲了和檢方對質纔會要求查閱並複印調查記錄。但這些都需要經過檢察院和法院的同意。但關於朴槿惠的這個案子,由於涉及很多嫌疑,目前韓國最高法院已經將其作出有罪判決。

那麼朴槿惠爲何會做出這樣的“反常”舉動?當地一名律師稱,她可能是爲了查看身邊人對檢方陳述的口供,不像是在爲自己在法庭上對峙辯護。這一舉動令人實在難以捉摸,而在當天,朴槿惠並沒有出現在法庭。

律師:朴槿惠身體欠佳,願從輕判決

朴槿惠的辯護律師表示,朴槿惠一直在小心翼翼地保護着這個國家的人民,希望能實現國民幸福,從來沒有與“腐敗”二字有染,更別說什麼謀求私利了。希望法院能從輕判決,畢竟她已經承擔了重大的政治壓力,再加上多年被羈押,她的身體狀況不是很樂觀。

 

 

來源:新華網、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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