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外網

海外網8月18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大邱地方法院8月18日作出一審判決,向前總統朴槿惠扔酒瓶的男子李某被判1年有期徒刑,其用於作案的刀具和鋼鋸等遭到沒收。

李某現年47歲。今年3月24日,朴槿惠出院後返鄉,在家門口向公衆發表講話時,李某向她扔去酒瓶。酒瓶落在距朴槿惠三米遠的地上,碎片也未傷及朴槿惠。

事發時,女保鏢發現異常後,飛身一躍擋酒瓶,其他保鏢一擁而上,打開防彈公文包,將朴槿惠團團圍住。朴槿惠稍作停頓後,微微一笑繼續講話。

報道披露了李某的作案細節,他不僅準備了燒酒瓶,還帶上了剪刀、鋼鋸和美工刀,計劃用來剪斷警衛設置的鐵柵欄。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李某事發後沒有反省,也未獲得受害人的諒解。他在公衆前作案,有傷及多人的危險,日後再犯的可能性也較大。(海外網 劉強)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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